其实远没有姜云志说的那么严重,在这个时代重视平民的几乎是没有,如果有的话也就不会有高达六成的佃租了。
重视百姓,那都是明面上讲的话,都是冠冕堂皇的用来骗人的。
“去吧,我回头让陈老丈他们也去,还能让小狗蛋念上书呢。”
小狗蛋,是陈老丈的小儿子,也是唯一的一个了。
念书永远是这个时代最让人期盼的东西,姜云志这话一出口,刘阿婆的态度是彻底的软了下来。
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倒是无所谓,不能耽误了人家孩子的未来。
“成,那你就先去和老陈头说说。”犹豫再三,刘阿婆还是点了头。
“那成,您先回家,回头我让人来给您搬家。”
“就这么定了啊!我先去陈老丈家里去!”
姜云志说罢掉头就走,完全不给老人反悔的机会。
王老丈是个墙头草,现在说动了刘阿婆就好说了,王老丈到时候肯定会跟着去。
至于陈老丈那就更好说了,儿子是他唯一的,也是最大的软肋。
“这小子……”刘阿婆看着姜云志急匆匆离开的背影摇头失笑。
陈老丈的家就在老房子的前面,拐个弯就到了。
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出姜云志的预料,陈老丈是最好解决的,一说能帮助小狗蛋念上书他立马就妥协了。
在他的想法中,自己可以吃点儿亏欠下姜云志一个大人情,但不能亏了孩子。
殊不知,在姜云志的想法中这本来就是报恩而已。
让人去灞水对岸的灞桥驿借了三辆马车,姜云志直接让那五名千牛卫帮着吧老人把东西都搬出来了。
以至于王老丈回家的时候看着门口的马车一脸的迷茫。
“走吧,王老丈,刘阿婆和陈老丈都同意了,东西都搬好了,就等您回来了。”
姜云志看着一脸迷茫的王老丈,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
“哎哟,看来我这一天是白干了哦。”王老丈笑笑,把镢头放在了马车上。
“没事儿,反正还没种麦子呢,等过两天我就在那边帮您要几块地!”
扶着王老汉上了马车,姜云志笑着说道。
马车带着欢声笑语和周围几乎人家的艳羡,慢慢启动,朝着西边而去。
与此同时,杂乱的民居所形成的的阴暗处走出了几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后同时点头,之后同时离开。
这还不算晚,等第一波人离开之后,相反方向的野地里又出现了几个人影,同样是经过了无声的交流之后就离开了。
或许就连姜云志自己都不曾想到,刚刚才展露头角的他就已经吸引到了这么多目光的关注,而他不仅不知道这些目光的好坏,就连这些目光的存在都不知道。
所以说,异军突起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儿,往往还伴随着巨大的危险,以及各种诱惑。
男人有钱了不一定就会快乐,但是他有钱之后,别人会想方设法的让他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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