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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10』十

一转眼,我在号子里已经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老母鸡和板下的一个犯人已经拿过判决调到后面号子去了。号子里又进来两个新犯人,一个叫盛和志,一个叫刘明胜。刘明胜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长相平庸俗气。他的脸肿了,看起来像和别人打过架。他的罪名是抢劫和强奸。他没有别人刚进号子里的那种拘谨和恐惧,显得很平静。他把腋下夹着的一条脏乎乎的棉被放在门边的地上,冲着号子里人傻笑,那条用广告横幅缝成的红黄两色的被套上还可以看到&ldo;电信&rdo;&ldo;钻山风&rdo;等字样。他对号子里的环境似乎很熟悉,也很能适应。他把进来时的第一顿饭一扫而光,好像觉察不到号子里的饭菜与社会上的差异,或者他原本在社会上吃的饭菜就跟号子里一样。他能吃能睡,一点也不为自己将来的命运担忧。

董贵堂让麻鸭在刘明胜身上练了一通拳脚之后,他还是一副乐天知命的样子。号子里的人七嘴八舌地问他是怎么强奸的,强奸是姑娘还是妇女。人们叫他描述一下细节,他说他说不上来,也记不太清楚了,等他干完之后,还不知道是怎么干的。

张定邦让他把被套拆下来等放风的时候好好洗一洗。那被套的两头像在酱油中泡过一样乌黑,整个被面到处是灰土和一块块的污渍。拆下被套后,里面破旧的棉絮像是从冻库里拿出来又掉在灰堆里的猪板油,灰扑扑沉甸甸的,中间已经成块地脱落,被人用线勉强连在一起,原先覆盖在被子上的鱼网状纱线,已结成了团,长短不齐地拖挂着。就这样一条被子,扔在街上都不会有人要。

盛和志是贩毒进来的。他先是吸毒,而后贩毒。来之前已在戒毒所蹲了一年多时间。他进来的时候脸色苍白,我们以为他是从别的看守所转过来的。他把被子往铺板上一扔,踢掉鞋子就跑到铺板上睡起来。麻鸭狠狠地踹了他几脚,抓起他的衣领把他从板上拖下去。他那副无所谓的样子顿时变得凶狠起来。他扑到麻鸭身上,想把麻鸭摔倒。董贵堂冲上去照着他的后脖颈猛击一肘。他大叫一声,双手抱着脖子蹲了下去。董贵堂又对着他的胸口来了一脚,把他踢得仰面朝天倒下去。董贵堂还不罢休,又在他的脸上来了两拳,血顿时顺着他的鼻子流了下来。他恐怖地大叫起来:&ldo;救命啦!救命啦!&rdo;

所长打开小铁窗,问:&ldo;哪个喊救命?&rdo;

他从地上爬起来,带着哭腔指着董贵堂说:&ldo;他打我,他打我。&rdo;

所长点点头,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ldo;嗯,打得好,打得好!&rdo;

盛和志说:&ldo;他打我,你怎么不管呢?&rdo;

&ldo;管,老子马上就管。你他妈的,你以为你是谁?你这屌东西配打,日你妈,看你这屌味道,老子都想进来打你&rdo;,所长对板上人说,&ldo;他要是再叫的话,给老子治他,不老实的东西,你以为这是你家啊!&rdo;

所长走了,盛和志变得老实了,脸上显得憔悴起来。麻鸭把他的被子踢到地上去。他把被子团成一团,在墙边上坐下。号子里人问他进来的原因,他谈了自己贩毒的经历。

那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盛和志做起了服装生产,成了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走在了别人的前面。他建了一幢豪华的住宅,买了轿车,讨了一个温柔漂亮的老婆。这些在普通人看来是无法企及的梦想。可他还是认为自己不幸福,他觉得生活既枯燥又单调,成天除了打麻将泡酒吧以外,好像没有别的事可干。他的那些朋友为了给他找刺激,带他去玩小姐。他觉得玩小姐很过瘾,自己的老婆虽然漂亮,但没有小姐会调情。她们经验丰富,很善于把他的情欲调动起来,让他得到满足。时间一长,他对玩小姐也厌烦了,觉得她们娇揉造作,太过夸张,不懂含蓄和矜持的魅力。他的朋友又带他结识了一些娱乐圈里的人,这些娱乐圈里的人很多都是瘾君子,他们在盛和志面前并不回避这种嗜好,还当仁不让地向他介绍这种嗜好的种种妙处,说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身份高贵气质出众的人都在其中寻找乐趣,它能给人带来一种特殊的超人间的体验,是人们终生寻求却无法得到的幸福的体验。

盛和志一开始不相信,但禁不住这些朋友的规劝和敦促,他便尝了尝,觉得这东西很苦,让人想吐。朋友们笑着说:&ldo;一开始都这样,多来两次就适应了。&rdo;就这样,他走上了吸毒之路。他先是放在香烟是里吸,后来直接吸食,再后来,这种靠肺部的吸收已经不过瘾了,他就开始注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注射的剂量逐渐加大起来。吸毒以后,他的生意荒废了,就干脆转让给了别人。四五年下来,他引以为自豪的靠自己的双手积累起来的家产也陆续被他吸光了。他卖掉房子和汽车,老婆也跟他离了婚。可他的毒瘾并不因他的金钱减少而变小。他很后悔,就尝试着戒毒,可毒瘾像一头怪兽牢牢地抓住他不放,迫使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企图。没有钱买毒品,他就发展产新的吸毒者,然后卖毒品给这些新上瘾的人,从中赚取自己的那一份。这样他正式做起了贩毒生意。终于有一天,他栽了下去,先被送进戒毒所,然后又被关进了看守所。

从表面上看,盛和志对号子里的其他人恭恭敬敬,但在内心,他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第一天因为挨打的恐惧和对新环境的不适应,他老老实实地讲了自己的犯罪经过,等他开始熟悉了这个环境,感觉到危险已经解除了的时候,他立即将自己封闭起来。他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对号子里的一切不是冷眼相看,就是视而不见。我几次主动和他接近,他都用各种方式回避了。与他相比,刘明胜倒很好相处,这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很乐意巴结我。我只要对他说几句表示关心的话,他就很感动。他对现实的理解与他的年龄很不相称,他熟悉的都是二十年前的事,对当今社会很陌生。好像他是生活在二十年前的人,突然间乘坐穿越时空的时间机器,或者误入时空邃道,来到当今这个世界似的。有一天,刘明胜对我说:&ldo;我们到边上去,我有一件事跟你讲。&rdo;我心中一动,就和他来到一个墙角里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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