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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孝口体孝心智你们差远了(第2页)

而一边的叶晨,却在一旁感叹郝金龙实在是个老狐狸,自己跟他也就只是一面之缘而已,所以他今天贸然造访,自己是完全可以简单的敷衍了事的,可他却把大哥周秉义给拉到了身边,摆出了一副对晚辈传道授业的架势,这让自己就没法拒绝他了,毕竟周秉义也能从两人的讨论中得到实惠的。

再就是叶晨清楚郝金龙已经是时日无多了,所以自己倒是不必事事都跟他呛着来,适当满足一下老人弥留之际的好奇心,也算是自己尊老让贤了。

周志刚此时已经退到了一旁,他看着自家老儿子如同老师一般,对着自己亲家和大儿子答疑解惑,心中突然有一种错乱感,要知道自己的亲家可是江辽的二把手,平时都是对着别人发号施令的,此时却好像是一个学生一样,将自己不懂的问题,向自己的老儿子请教,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让周志刚心中暗爽,他整个人都再没了当初那种憋屈的感觉,瞬间通透了。

老爷子的表情自然是没能瞒过叶晨,叶晨能感受到老人这是看到自家孩子出息了,发自内心的高兴。原世界里,周志刚因为老儿子的颓废,怒其不争,在火车站里两父子发生了激烈争执,以至于八年都互不联系,哪怕两人之间再怎么想念,都强压着心中的那份思念,不肯低头认输。

叶晨自然是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他心里非常清楚,虽然周秉昆不是周志刚的亲身骨肉,但是到底是他和李素华一手带大的,这么多年的感情摆在那里,就算是再怎么亲疏有别,也不曾亏待过周秉昆,骨子里都是希望家里的孩子能够出息,再者说了,哪怕是亲生孩子,在当时的环境下,当父母的,也没谁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能做到周志刚那个份上,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晚上休息的时候,就听周志刚对媳妇李素华说道:

“老婆子,今晚你去跟娟儿她们睡去,让秉昆来我这屋睡,我想跟他聊聊!”

李素华看了眼自家老头子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她知道自家掌柜的是啥性格,估摸着这是想和老儿子说些掏心窝子话了,老太太趿拉上鞋子,披了件外套,来到了叶晨他们的房间,然后说道:

“秉昆啊,今晚你去我那屋睡,你爸想跟你聊聊,我今晚跟娟儿和我大孙子一起睡!”

叶晨愣了一下,然后答应了下来,朝着老爷子的屋走去,进了屋,老爷子正坐在那里卷着旱烟,刚掐了纸捻儿,叶晨随手拿起了桌上的火柴,帮老头儿点上。叶晨给他买过烧煤油的打火机,结果老爷子嫌闻不惯那味儿,又给叶晨扔了回来,用他的话讲,还是火柴棍儿划着的味儿闻着得劲儿。

老爷子点着了火后,用护着火的手指轻点了一下叶晨的手背,叶晨把手中的火柴晃了两下,把火熄灭,然后坐在炕头,拽过了烟笸箩,给自己也卷了一根蛤蟆头,然后点着,跟老爷子边抽着烟,边聊着天。

入秋以来的第三个节气叫“白露”,廿四节气歌说:“白露烟上架”;“露”也就是平时说的露水,是由于温度降低,水汽在地面或近地物体上凝结而成的小水珠。所以,白露节气是表征天气已经转凉。旱烟春天栽植,夏天掐尖打叉,处暑过后,叶子渐渐肥厚,旱烟的质量好与坏,关键与白露时节烟叶是否吃足了露水,还要发好汗,不然就弱火。

到了白露,农民将吃足了露水的烟叶从植株上摘下来开始晾晒。晾晒烟叶一般农家都是用木杆就地取材搭个烟架,把烟叶子插到草绳子上,再搭到烟架上系好,在日照下烟由绿变黄,一排排烟架在农舍旁构成一道初秋的风景线。

北方农家,尤其是关东地界,家家都要种烟,干活累了抽烟解乏,客人来了,拿烟待客。在冬季漫漫长夜里,唠嗑说匣话,离不开烟的伴随。每家都有烟笸箩,每家都有大大小小的烟袋。当然也培养出许多烟民,俗语说“十八九岁的姑娘叼一个大烟袋”被号称关东的一怪,由此可见烟在农家的重要性。

“柳叶尖”和“蛤蟆头”是东北一带旱烟的名字,“蛤蟆头”属于烈性烟,比之“柳叶尖”味道强劲。到了白露节气,农民将吃足了露水的烟叶从植株上摘下来地取材搭个烟架,把烟叶子插到草绳子上,再搭到烟架上晾晒,成色好的旱烟呈金黄色。

周志刚自打年轻的时候,拖儿带女的从山东老家闯关东过来,慢慢的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蛤蟆头”就成了他的最爱,每天干完活儿或者闲着没事的时候,必然会给自己卷上那么一颗。

叶晨打小也是在东北长大的,对于这种事情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所以哪怕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任何的生疏。只不过平时不怎么抽,冷不丁来上一口,劲儿大的蛤蟆头吸进肺里,让他感觉肺部有一种炸裂的感觉,不由的剧烈咳嗽了几声。

周志刚看到老儿子这副德行,心疼又好笑的帮他捶了两下后背,然后一把夺过了叶晨手里的烟卷儿,直接摁灭在了烟灰缸,开口说道:

“你这臭小子,不会抽就别抽,瞧把自己给呛得咳儿卡的,没点出息!”

叶晨“嘿嘿”笑了两声,也没反驳,顺手拿过了炕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水,顺了顺气,然后说道:

“我不是看你一个人抽,显得寂寞,就寻思着陪你鼓一根儿嘛!”

周志刚看了眼自己的老儿子,然后慢悠悠开口说道:

“秉昆啊,家里仨孩子,你打小是家里出力最多的,也是家里挨揍最多的,就因为你随我一样,都是个犟种。我是不是好些年没拿裤腰带直熘你了,才让你跟我这么皮啊?”

叶晨听了老爷子的话,顿时哈哈大笑,老爷子也笑了,两父子之间多年来的一切隔阂,彷佛都在这一刻消饵于无形……

这天叶晨刚下课,正坐在座位上整理着自己的学习笔记,突然有人从外面进来说道:

“秉昆,收发室有你的电话,那边让他十分钟之后再打过来,你赶紧去趟收发室吧!”

叶晨微微一愣,随即对来通知自己的同学道了谢,然后把手头的笔记本和资料拾掇了一下,放进了书包,朝着收发室赶去,刚到收发室没一会儿,电话铃声响起,值班人员接起电话,然后下意识的看了叶晨一眼,将话筒递了过来,叶晨对着话筒说道:

“喂,我是周秉昆,你是?”

“我这里是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你是郑光明的家属吧?现在有合适的眼角膜了,你可以尽快带着你的家人过来进行手术了!”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大夫的声音。

叶晨听到这个消息顿时一振,兴奋的站起身来,开口说道:

“真的,太好了,我马上就带着人过去,麻烦您了大夫!”

郑光明的眼疾一直是叶晨的一块心病,这么些年叶晨一直把这件事情记在了心上,他清楚的记得全国首例完成角膜移植手术的,是北京同仁医院的郑邦和教授,所以在北京安置好家人以后,就带着郑光明前去诊治,一直在排队等着角膜移植。看小说,630boo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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