蛔虫将画夹贴在挂历两页之间又是偏後的位置,难怪当初警方来搜查时没有发现。
老实说,画本身画得不错,对於一般人来说是轻易画不出这种效果的。
但是让唐曼玲吃惊到极点,几乎怀疑自己眼睛的是这画中人以及画最下端偏右的位置上那四个歪歪扭扭的字。
尽管字迹很潦草,可依然能够辨认出写的分明是「地府恶灵」四字。
莫非蛔虫死前想要表达的就是这个?瞪大双眼的唐曼玲在这一刻忽然想起:蛔虫以前是个画家,他曾说自己亲眼见过地府恶灵,而且他被认定和凶手有连带关系。
这一来,难道是他亲手将恶灵的原貌一笔一划展现在了这张画纸上?
不错!极有这种可能。可恶!蛔虫那家伙果然什麽都知道,但却撒了弥天大谎。
如此再结合蛔虫被杀时的情景看,难道这幅画就是那恶灵、也就是凶手想要找的?但是很快唐曼玲便否定了这一想法。
这幅画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是凶手与蛔虫此前欲行交换的东西。画无疑是蛔虫所作,那麽显然就不是凶手的东西。即使那上面清楚写著「地府恶灵」四字,在起诉时也可能会被以作画者异想天开的理由所驳斥。
况且藏在这样隐蔽的地方,一般人决不会轻易发现,说不定凶手也是一样,他根本就不知道蛔虫手里握有一幅凶手本人的素描画。
但是杀死蛔虫後他却拼命想在尸体上找到什麽,这说明肯定另有它物,那物品对凶手来说一定存在著暴露他真实身份的巨大危险。而且从凶手不惜翻遍蛔虫里外所有衣兜的情况看,显然也不是在找这个。
这麽大一张画即使再怎麽折叠也不可能被塞进衣兜里,倘若凶手真要在蛔虫身上找这东西绝不可能傻到去翻衣兜。
但凶手却仔细翻遍了蛔虫身上所有衣兜,这说明那东西一定很小,小到可以轻易被直接塞入衣服兜。
如果能找到那样东西,再加上这幅画那麽就可以治凶手的罪了,即使凶手再如何狡辩,想要澄清自己的机率也微乎其微。
现在画已有了,另一个东西是什麽呢?那个看上去应该并不是很大的东西。
唐曼玲思索著,不由再一次细细观察起面前的画。忽然,她的视线被画中某一点吸引。
那是在画中人胸口的位置上,一个圆形的状似金属质地的环中套有一枚六角形图案。在那上面穿了一根链子,挂在颈项上,显然这是一个吊坠。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此刻突然划过唐曼玲脑海,她瞬间记起自己以前好像在什麽地方见过这玩意?
既然挎在凶手脖子上那就是属於他的东西,可是唐曼玲却依稀记得曾在非凶手存在的另外一个场合见过这吊坠。
等等!莫非凶手想要从蛔虫身上找的就是这个?
他在行凶过程中不慎将其遗失,他认为东西一定在蛔虫手上所以才在杀人灭口後想要重新找回。但现在看来,蛔虫手里根本就没有吊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