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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页(第1页)

他下意识望向窗外,难怪,刚才有三两个女学生在激动地叫嚷。作为典型的南方人,看见一点小雪就疯狂魔怔得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其实是很正常的。相比而言,彦宵就显得不那么像一个正常的南方人。他回到家后,余昼调侃他:“你其实是个假南方人对吧!”彦宵很理直气壮地回道:“我一大男人见到点儿小雪也要大惊大叫吗?”“呵!”余昼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对他嗤之以鼻。水饺从小狗窝里蹦出来,「汪汪汪」地吠着,好像也站在余昼这边,表达着它对雪的惊叹。余昼很满意地抚摸了他的小狗头,留了一手白绒绒的毛。余昼由此受到启发,决定把她小说里的男主角定成北方人,女主是南方人,以达到促进南北方的思想文化情感甚至基因方面的交流融汇。北方?北方的哪个城市呢?余昼咬唇,盘腿坐在沙发上冥想。彦宵挽了挽袖子,开始准备晚上的菜。由于时间有些晚了,他叫余昼:“帮我洗几个胡萝卜吧!”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a,对视力很有帮助,却是余昼这个近视眼最讨厌的一种菜。她唉声叹气的,控诉自己的不情愿:“啊,又吃胡萝卜啊!我都快成兔子了!”“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具有补肝明目,清热解毒的功效。”彦宵一边切着肉块,一边一本正经地对余昼进行说教,希望她能看在胡萝卜的这些优点上面慢慢开始接受它。但是,一个人如果打从心眼里排斥对方,就算他优点再多也是很难喜欢上的。余昼撇了撇嘴,放弃了说服彦宵不要做这道菜的念头,反正到时候她不夹不就行了?夹菜的机会都是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吼吼!洗着洗着,余昼脑里突然灵光一闪。胡,湖。不如,就定成湖南和湖北吧!后来,彦宵嘲笑余昼没文化,敲她脑袋:湖北不是北方啊!余昼窘,面子上气势却一点不肯丢,挣着小脸咬定:就是的!没看见人名字里带有一个北字吗?这名字是能乱起的!名字不能乱起。彦宵不做声,拧着眉头陷入了沉思。余昼只当自己争论赢了,窃喜自己真是有一副好口才,抱着电脑心情愉悦地继续噼里啪啦打着字,嘴里轻轻哼起小曲儿。可是突然变得安静的空气让余昼有些无所适从,她偷偷抬眼瞧彦宵,见他一脸严肃的神情,默默放下电脑,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问:“你怎么了?”彦宵看着她的眼睛,无缘无故眼神就变得悲凉可怜起来,弄得余昼一头雾水,傻傻地也看他的眼睛,一颗心悬到嗓子眼。“小昼啊!”彦宵终于开口,顿了顿,用很困惑的语气道,“你说,我们是不是最好分居啊!”余昼的心咯噔一跳,差点儿就从嗓子眼跳了出来,她想:还好我心大。“为,为什么,突然?”余昼被吓得口齿不清起来,结结巴巴又委委屈屈道,小眼神哀怨可怜地望着彦宵。她胡乱猜测:难道是因为我冲撞了他,嫌我这个没文化的人丢脸,不愿意过日子了?彦宵一本正经:“你看,你的名字里带有「昼」字,我名字里带有「宵」字,这是不是相悖的,这说明我俩不适合……”余昼没等他说完,接连给了他两个大白眼。“彦宵,你去当玄学大师吧!你去街口摆摊算八字吧!整些啥瞎名堂!”她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卸下堵得严实的大石头:还好,还好不是因为讨厌我了。余昼对于彦宵,其实总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就像她在自己小说序章中写到的那样,她觉得自己既不漂亮也不优秀,她非常不能理解当时那个光芒万丈的校草是怎么眼瞎看上自己的。但她自己也说了,是彦宵当时眼瞎。一切,既然已有定论,彦宵也就懒得再做过多解释。用一句那些年的非主流话语来概括就是:喜欢是说不出理由的。后来余昼总结自己的婚姻经验,一点不感到羞耻地夸耀自己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人,“我从来不刨根问底追问一件事情,那样会让老公觉得很烦。所以,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老公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不过,这一点不妨碍我们生活的甜蜜。就如郑板桥所说,难得糊涂!”彦宵还真是被余昼这个小糊涂折服了,他坐在余昼的新书签售会第一排静静地看着她侃大山,在余昼向他投来紧张求助眼神的时候配合地点一点头,给她以鼓励。却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心底里默默吐槽:是的。你不刨根问底,你只是自己记性太差忘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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