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怔。刘振元是我的老板。
我并不分辩。叫侍者来结账。
“你姐姐告诉我的,”小朱说下去,“说那个姓刘的送你回家,已经不止几次了,是不是?他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开一辆丹姆拉,”小朱越说越气,“他比我有钱,他有的我没有,但他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你应付得来吗?你们俩相差二十岁,会有幸福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站起来。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伸过来放在我的脖子上,“小妹,你若有胆子离开我──”
他的手渐渐收紧。
我心平气和的问他:“那又怎么样?”
他逼不得已的说:“我杀了你。”
“你不会的。”我淡淡格开他的手。五年来往,我太清楚地的为人。
“不会?”
“当然不会,你是长子,杀人犯就不能照顾父母兄弟了,况且,我对你很好,我不欠你什么,你不会那么做,再见。”我取过手袋,立刻走了。
姐姐告诉他的。
我的老姐快要疯了。
她想怎么样,逼我离开这个家?
很容易的,不需要逼,地方这样小,我迟早要出来找公寓住,我不打算在这所老房子内终老。
她真的恨我,我现在知道了。如果可能的话,扼死我的会是她,而不是小朱。
第二天情绪不佳,刘振元马上发觉了。
他笑,“昨天与小朱相聚,不甚愉快?”
我立刻发牢骚,“这个人自私、自大、愚蠢,兼夹神经质。”
“可是以前你却是爱他的。”他笑意更浓。
我用手撑着下巴。“少女对异性的眼光真有问题。”
刘振元笑,“幸亏那时候没有人提醒你的眼光差,否则你早嫁给他了。”
我苦笑,“是呀。嫁给他,替他赚钱管家生孩子,被他利用,然后在牺牲殆尽时离开,还被他骂贪慕虚荣。”
“现在打算怎么样?”
“我不想再见他。”
“他恐怕没有这样容易罢手。”
我笑,“他说要杀我哩。”他说的时候咬牙切齿,唾沫星子自牙齿fèng中溅出来。
我很惭愧。我怎么会挑了那样的一个人做男朋友。我抱住手臂,下意识的摸了摸皮肤,玷污了,我想:古人说的玷污就是这个意思,很不好受。
我讪讪的籍词说:“我可不怕他。”
“总得当心点,”振元说:“好聚好散,别激怒他。”
“是。”
振元对我,多少有点像父亲对女儿,自幼丧父的我特别珍惜这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