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相貌,谢云辞定然是比不上刈楚的,如今刈楚这孩子还未长开就已出落得如此俊俏,她已经难以想象日后的他又有怎样的一副天人之姿。
刈楚与谢云辞相比,是输在了气质上。
穷困潦倒的野孩子,又如何与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相比?
想到这里,姜娆一边瞧着眼前的少年,一边又为他不甘起来。
“来,”下一秒便招了手,“阿楚,过来。”
那孩子登时十分听话地走了过来。
抬了眼,刈楚瞧着她那双盈满笑意的眼,轻缓启地了唇:“阿姐,怎么了?”
脑海里,还是少女方才的粲然一笑,以及对他说的那一句“好看”。
“来,”姜娆径直拉了他的袖子,转身便把他带进了房门,“阿姐教你写字。”
来到了桌前,瞧着少年眼底的雾气,她笑着哄道:“你不是问阿姐喜欢谢公子什么嘛?”
刈楚紧张地抿了抿唇,并不吱声。
“阿姐喜欢谢公子身上的那份斯文气,姑娘们都喜欢会写字、会读诗的男子。”
边说,她边打量着刈楚的神色,见他的面色微微一动,姜娆便知这孩子被他说服了。
不过就是输在气质嘛,没关系,她还可以慢慢培养。
取了笔墨,她将宣纸在桌子上铺开,执着笔身,蘸饱了墨后,转眼便在纸上落下两个娟秀的字。
——刈楚。
少年瞧得认真,“我认得,这是我的名字。”
他的名字,他会写的。
姜娆赞许地点头笑了,在一边儿又写了两个字。
——姜娆。
“这我也认得,是阿姐的名字。”
“记性蛮不错的嘛。”她夸了刈楚一句,他不好意思地用手摸了摸鼻尖。
她写过她的名字,他记得的。
“那来,你来写这两个字。”
重新换了张纸,姜娆将笔递给他了。
刈楚接过笔,小小地犹豫了一下。
终了,他生涩地在素白的纸上落下两个字。
这两个字,她昨天写过给他看,他便记在了心里,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刈楚就用手指头按着床板,一下又一下地写着消磨时间。
等他昏昏睡去,也把那两个字记牢了,如今她这么一问,他就能一下子将她的名字写出来。
少年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小虫爬似的,一笔一画却写得格外认真。
姜娆瞧着,惊讶道:“你的记性这么好吗?”
于是将笔抢了来,在纸上又写了几行字,叫刈楚把纸收去背,明天再检查他的记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