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很冷,但在尊敬的范围之内,他在护他的妻。阮晋琛说话声音没有放小,书房的隔音做得很好:“我可提醒你,这是代正宇的女儿,别忘了你要做的事。”也很冷,父子俩一个模子。阮清时更冷,“我记得很清楚,但代正宇是代正宇,她是她,她是我的底线,父亲您可别越界。”阮晋琛内心感慨啊,他儿子真是他儿子啊,这话不就是当年他为了他母亲,对他爷爷说的嘛。当年他爷爷拿他没办法,现在他拿儿子也没办法:“知道了。”回阮宅的路上,阮清时开车,易琳做在副驾驶,在望这窗外的霓虹,很漂亮,也只有在黑夜里,有了漆黑的衬托,才显得如此耀目。她明白阮晋琛的意思,他是在提醒她,代家在她心里地位,阮家阮清时才是她终身的依靠,别站错了队,帮错了人,做不利于阮清时的事情。这是一个父亲为儿子做的,替他扫清后路。但让易琳害怕的是,她将母亲的骨灰从代家祖坟里偷出,安葬在故乡的事竟然被他查出来。她思前想后,将十二年前的整个事件想了个遍,确实,这个事情有迹可循,查出来不是特别难。最坏的结果,能发生的事,她都预想了遍。“琳琳?”她嗯了声,瞥过眼神看他,“嗯?”他一只手打着方向盘,空出来的一只手,过去牵她的手,有点凉,“你饿不饿?”刚刚在饭席上见她吃得很少。易琳被问得很懵。“刚在席上,见你很少吃。”易琳才晃过神来,从刚才的殚精竭虑,反复琢磨里走出来,她不想让阮清时看见她的黑,她只想用她最真诚的那一面来给他。“嗯。”她手摸了摸小腹,点了点头。阮清时带她去吃了很多东西,才绕道回阮宅。晚上睡觉的时候,由于前一天晚上的不要脸的留在他房间,阮清时将原本放在客房给她用的东西全部命人搬了过来。“我后天回去行吗?”她背对着他,他在她身后,“可我不打算放你回去。”他习惯了命令,骨子里都带着霸道,但对她,他加了句,“可以吗?”“就住这,直到我们结婚。”还说,“好不好?”其实她也不想回去,她想呆在他身边,明天没事了,本来应该回去,但她想多呆一天,才说后天的。她嘴角起来笑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嗯,好。”“我回头让人给你办理转学手续,转到晏城大学可以吗?”晏城大学很好,和帝都的那些一流大学不相上下,但区别是,晏城是一个名贵云集的城市,晏城大学的大学生大都家里非富即贵。她说好。“婚期下周来不及,至少要一个月。”说到这,易琳就羞得不行,那天嘴欠,说了下周。“嗯,好。”他还问了好多可不可以,她都说好。“父亲跟你说了什么,你别在意,你要嫁的是我,不是他。”易琳转过身,正对着他,脸蛋很粉扑扑的,阮清时能借着月光看清她的脸,很迷人。她觉得好热,脸好烫,想把自己藏起来,脑海里不自觉浮现昨晚醒来她在阮清时怀里的画面,脸蹭蹭地红了又红,借着关了灯,索性不在意了,想着阮清时也瞧不真切,“伯父没说什么,只是要我好好对你,别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他是一个好父亲,至少对于易琳来说。这一晚,易琳睡得很好,没有醒,没有做梦。早上起的时候,阮清时已经不在,她下床洗漱完,去衣帽间找她的衣服,发现衣帽间一半都是她的衣服。衣帽间很大,像公寓一样大,里面挂着的衣服从款式到颜色都是她喜欢的,还有鞋子,易琳有些看不过来,太多了,随手拿了一件淡紫色的纱裙,到脚裸的位置,中长袖,再选了一双米白色无根小皮鞋。换好衣服到梳妆台,发现上面有很多簪子,都用小盒精致的装着,易琳翻看了花样,发现其中有她在拍卖行看到的古董。她用了其中一只玉兰簪子将头发盘了上去。出卧室时,门口有位佣人,“少夫人,少爷今早公司有急事,您是想现在用餐还是?”少夫人?她和阮清时还没结婚,她来那天她们是喊代小姐的。易琳没多问,道:“那麻烦你带我去餐厅,”阮宅太大,她有些不认路。早餐做得很丰富,但她吃得很少,平时少吃多餐,她只用了一碗粥。饭后,张嫂带着易琳在园子里逛了逛,刚来那天晚上只是散步消食,现在才算逛,她们坐着观光车,园子里有专门的观光车道。车一边开,一边给她介绍。园子逛了一半,她们就打道回府了,实在是太大了。易琳很想问问阮清时:这么大,你平常逛得完吗?张嫂又开始介绍,“少夫人,阮宅呢,总共有四层,一层有会议室,大厅,餐厅,二层是佣人们的房间,三层是健身房,电影院,还有几间屋子还没装修。四层是少爷的卧室,书房,还有几间客房。”易琳嗯了声,拿起桌上的水果盘里的一片西瓜开始啃,漫无目的地一小口,一小口的啃。张嫂心里好想摸摸她家少夫人的脸蛋啊,好美啊,连吃个西瓜都这么好看,“还有,您的画室,今天竣工。”“画室?我的?”“嗯,少爷前几天还没回来的时候,就吩咐开始装修了。”易琳是个艺术生,她就是去蓝溪写生,才遇见的阮清时。阮清时真的对他很好。她曾经读过一句话,喜欢你的人可能会对你说很多情话,但爱你的人,会把情话放在行动中来送给你。但阮清时,又会说情话,有会付出行动。“张嫂,你坐过来一起吃。”她不习惯别人看着她吃东西。她拿起桌上的西瓜,递给她。她笑了笑,心里想着这新来的少夫人,不仅长得好,脾气好,待人也不错,不像某些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娇生惯养出来一种让人无所适从的公主病。喜欢清零一时()清零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