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某朝某代的京城,入眼一片楼台亭阁,金碧辉煌,街道上车龙马马,人流如织。好一幅繁华盛景。
眼见的此时夕阳西下,街道人流渐稀。外出的人儿纷纷归家,家家复演那谈笑家宴中,举家乐天伦。
此地此时的十月已近寒冬,正是那中午热早晚凉的时候,寒风扫落叶,路上少行人。
这时就听的”啊,喷嚏”这个喷嚏打的分外响亮。一座高大府邸的红墙碧瓦死角处有一个席地而坐,衣着烂陋的讨饭人,接连不断的打了几个喷嚏,一头乱发如草,络腮胡子,只能看见那一双贼亮贼亮的眼睛和那一口白牙。
这个讨饭人自己也不知道家住哪里姓甚名谁,从他记事起就是这样流浪流浪,无家可归,天当被,地当床,麻袋片是衣裳。谁想打就打反正咱的皮糙肉厚,简直就是一个浑不怕。更不消说那饥一顿饱一顿。认识的人都叫他”木头”
论起年纪来这个木头大概有个三十多岁,正是年轻力壮时,又不怕吃苦,怎么就找不到一个容身吃饭之地呢?
却原来不是没有找过,也曾有好心人看见他可怜的娃,无依无靠,好心给他理发,洗洗澡,换身干净衣服,介绍靓宅富户去看家护院,几次三番就只有三俩天的行情,木头还没有稳稳地吃几天安生的饱饭,照旧还是去蹲街头,睡破席片。
要说原因就是肚皮大,吃常人的饭老喊饿,反应迟钝,主人吩咐的事不往心里去,……可怜的娃,想可怜也可怜不成。
要说这个不会生计只会要饭的人,也就是仗着自己身体好,轻易不会生病。
知道的人如果一些残汤剩饭就打发孩子给他送去,:”木头,这些残汤剩饭你就把他吃了吧。”这个木头抬头翻翻眼,也不会说个什么谢谢之类的客气话,知道的人也就不理会这些,把那些残汤剩饭一股脑倒在木头的破铁盆里,扬长而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木头就这样晚上睡墙角,白天晒太阳,饥一顿饱一顿,人人都知道府邸后墙有一个傻要饭的,名字叫”木头”
常言说得好,咸鱼还有翻身的时候。咦!就在这一天,一个游方道士偶尔因它事路过这里,木头有了一次惊人的奇遇。
那天这个道士因为给一个大户算卦算的准,那豪绅一高兴,就留着吃饭,山珍海味,满桌满盘,还特意拿出来窖藏五十年的女儿红,直接就让这老道吃了一个肚圆,喝了一个尽兴。
眼看日头偏西,红日就要西沉。主人家也不好意思将老道撵出去,还算这个老道士有点衬数,打了几个饱嗝伸出来右手连胡子带嘴轻轻地抹了一把,站起来身向主人道了一声诺,摇摇晃晃地走出去了。主人家如释重负这里暂且不表。
人常说酒醉心明,就是身不由己,这个醉酒的老道士回去的路没有走对,一路上歪歪扭扭,跌跌撞撞走到府后这条路上了,一阵清风吹过,老道士酒气涌出来了,连忙找一个墙角旮沓,准备一吐为快。
老道士胸中酒气涌上,张口遍如倒悬之河急不可耐而下,正在这时,只听噗通一声,站起来一个人,原来是木头正在黄粱梦中,突然被这个出酒的老道士惊醒,举拳要打,俗话说泥人尚有三分火性……
老道士此时此刻被这意外一惊,十分酒已经去了八分,正待发毛,定睛一看,”好好好,就是他了。”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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