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风不用仔细看就能辨认出,这是人身上的骨头,是人的脚趾,小脚趾。
按说看过腐烂眼球的江风已经对叶老的套路毫无感觉,但是这一节骨头上还有血淋淋的肉,怎么看怎么像是刚截断的。
江风不自觉地脚趾抓地,臭老头吓唬谁呢!
“怎么,这就害怕了?我还以为你胆子很大!”
叶老爽朗大笑。
“这,这,看到这玩意,谁都会害怕的好吧。”江风装作很害怕的样子。
他其实只是觉得恶心。
他在灵虚村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腐烂残尸没见过。
“小江,你给我看看,这脚上的骨头有没有特别的地方?”
江风看了一眼叶老,这是让他亲手去检查?
太恶心了吧。
江风远远的看着,保持着固定距离,莉姐这时候扔过来一副手套:“拿着。”
江风两眼一闭,将手套戴上,用一旁的镊子小心的将骨头夹起来,从骨头的长度来看这骨头应该是个小孩的骨头。
准确的说,应该是青少年。
大约十三岁,可是这脚骨上面却有练功的痕迹,对方是个从小练武的小孩儿。
江风将骨头轻轻转动,骨头上确实没有特别之处,只是这味道,怎么有点臭?
可是又有点甜味?
江风不自觉靠近,鼻间轻轻一嗅。
旁边的莉姐表情立刻变了,看样子差点吐出来。
江风将骨头放回盒子里,对莉姐道:“我这完全是本着负责人的态度好吗,你的表情也太伤人了!”
江风再次将目光投在盒子里的骨头上,他脑袋里灵光一现。
这是?
“我去!这是金蚕毒!你!”江风一蹦三尺高,离得远远的指着叶老和莉姐道,“你们两个!太无耻了”
“急什么!”莉姐起身,她的红唇又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
江风一想到金蚕毒就嘴皮子发麻,恨不得一掌拍死面前的一老一少。
金蚕毒!
这算得上是十大毒药,这种毒无色无味,不仅能忍受酷暑还能熬过寒冬,这种毒药的稳定性堪比金子,一旦人中了金蚕毒,几乎是只有死命一条。
更可怕的是,这种毒根本不会让人立刻毙命,只会让人日渐深受折磨。
前两年还没事,但是到了第三年,这毒药的狠绝才会被发掘出来,先是胸闷后五脏六腑绞痛,就像是成了金蚕的穴。
毒药蔓延,神佛来了都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