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刀很早之前就丢了······”
“那你知道丢哪里了吗?”
“我我我···不知道。”
科林支支吾吾地回道,而对于他的表现,在场不少人都摇了摇头,死鸭子嘴硬。
法庭调查结束很快也结束了。
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审判长随即组织庭审辩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次发言。
这次的辩论基本上被告一方都是被压着打,辩护人直接把科林的过往给切片放在众人的面前:
一场典型的贫民窟家庭伦理剧,母亲因为受不了嗜酒成命、好赌成性的烂人父亲,所以选择了离开了他们,年幼的小科林自然就跟着自己的烂人父亲生活在一起了。之后的经历也非常的经典了,小科林长期处于烂人父亲的家暴之中,岁数稍长之后他就开始反抗父亲了,争吵对于他们来说是常有的事情,他的街坊们都说这对父子早晚会出事,而现在也不出他们的所料,老科林真的出事了。
凭着这层经历以及早前的种种证词和证据,辩护方直接把科林的代理律师说得哑口无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庭辩论程序也宣布结束了。
庭辩论程序结束以后,审判长应当命令重罪法庭的书记官保管案卷,但是保留移送案件裁定书,以便进行合议。
“接下来将进行休庭合议,“诸位,按照流程,所有陪审团成员需要同我起立并宣读训词。”审判长向着法庭上陪审团上的陪审员说道。
等待许久的十二位陪审员自然跟着站立了起来,他们面色肃穆的同审判长一起进行训词宣读。
“法律不过问法官形成自我确信的理由,法律也不为法官规定某种规则并让他们必须依赖这种规则去认定某项证据是否完备,是否充分。法律只要求他们心平气和、精神集中、凭自己的诚实和良心,依靠自己的理智,根据有罪证据和辩护理由,形成印象,作出判断。法律只向他们提出一个概括了法官全部职责的问题:你们是否形成内心确信?”
陪审团制度本身体现了一部分程序正义:正当法律程序体现了正义的基本要求,而程序性正当程序更是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基本观念。
该制度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法官负责解释法律,而陪审团则作出有有罪或者无罪的决定;这样一来,决定权便掌控在人民手里,而不是在国家机器手里。
在训词宣告完毕之后,审判长下令将被告人押解退庭,并命令法庭警卫长派人把守合议室的所有门户。任何人不论任何原因,未获审判长的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合议室。
审判长带着十二位陪审团的陪审员来到了合议室,这里与法庭审判席就只有一墙之隔,在合议室的墙壁上,张贴着一张用粗体大字打印成布告的训词,这就是刚才他们所宣告的训词。
“在这里,我将会与诸位进行交流,回答你们提出的所有问题,你们之间也进行交流,评价证据,逐渐形成内心的确信,你们可以在庭上阅读必要的技术性鉴定材料。”审判长对着十二位陪审员说耐心地介绍道。
“为了方便之后交流方便,我们现在按照圆桌顺时针方向标注序号,从右到左依次分为十二号。”
瓦伦特瞧了一眼自己落座的席位,八号。
“现在对被告人进行
“现在一切证据都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就是这个畜生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圆桌上的三号直接了当的表述了自己的意思。
“确实是如此。”九号跟着附和道。
“快点投票表决吧,今天晚上有我最喜欢的节目表演。”七号一脸不耐烦的说道。
整个合议室内对于此次的合议表决都已经相当明确了,他们认定了保罗·科林就是这起凶杀案的凶杀,是他在争吵中杀死了他的父亲,他们不认为这起案子需要费心的去进行讨论。
而就在众人以为结果已经确定的时候,有人提出了异议。
“我们还不能确定这个孩子就是本案的凶杀,诸位,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错了,他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众人把目光看向说话之人,他的序号是八号,说话之人正是瓦伦特·贝尔纳。
“铁证如山,凶杀怎么就不是他!”十二号大声说道,他是一位体型强壮的男子。
“不,正相反,这起案件的疑点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