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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欣月出钱,在客栈里叫了四个硬菜,又打了几角酒,就在客栈的房间里请赵福吃了个饭。
这一趟从县城到栖云城,路上也是得了赵福的照拂,表示一番感谢也是应有之义。
赵福三杯酒下肚,便叮嘱道,“楼大姐,楼……兄弟,你们在这栖云城里且先住段时日,若是光景好也就罢了,若是光景不好,还是早些回咱长兴城吧?”
虽然他知道楼赛郎是个女子,可楼赛郎的个头比他高,身手比他强,行事做派也是大喇喇的,他习惯了叫兄弟,也就没改口。
其实他觉得楼家姐妹俩明明在长兴城住得好好的,何必非得上栖云城呢?
栖云城里虽然繁华,挣银子的地方也多,可毕竟人离乡贱,她们俩都是外乡人,想在栖云城站稳脚跟,哪是那般容易的呢?
倒不如在长兴城的时候,楼家大姐写写话本子,楼小弟接几单女护卫的活儿,再偶尔去做些小买卖,就如那日卖挂历一般,不是蛮好么?
楼欣月笑着点头,“放心罢,我们若是混不下去,肯定要早些回去的。”
送走了赵福,姐妹两个洗沐歇宿,准备第二日,备上些薄礼,去寻小龚先生。
她们住的客栈名为福来客栈,位于长平坊,是栖云城里第二大的坊市。
这福来客栈,在城里不算是多好的,但店钱适中,信誉还不错,倒是适合楼家姐妹这样的外乡人。
昨日过来时,已是下午时分,跟赵福吃完了饭,天就有些擦黑,因此两个人也没注意客栈外的环境就睡下了。
等歇完了一夜,楼赛郎自告奋勇去出买早饭。
回来时就跟楼欣月说了自己的新发现。
“大姐,咱们住的这条街,着实热闹,光是卖早饭的,就少说有三四十家!”
“我看得眼花缭乱,都不晓得要买哪样了!最后只是买了这三样。”
她带回来的是肉饼、枣糕和胡麻粥。
楼欣月笑着拿起一块肉饼子,咬下一口,果然肉嫩多汁,饼皮外脆里软,很合她的胃口。
“以后咱们住在城里,早晚能把那些好吃的,都吃上几回了。”
楼赛郎也先拿起一角肉饼子,几口就吃光了。
又捧起胡麻粥来喝了一大口。
这盛粥的碗是白底蓝花的粗瓷大碗,吃完了还要还回去的。
“大姐,我刚刚还看到有一家书坊,就在街对面哩!”
“哦?那你可看到,这条街上有书院?”
“那倒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