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出门,国维叫住我。
他手里拿着我的长手套,碰巧又是鲜红色的。“套子里的人,穿上它。”他说。
这令我想起另外一个人,他曾经吻这双手套。
“每个晚上,足足十年,你到什么地方去?”
国维终于好奇了。
这几千个寂寞的黑夜,我得设法熬过。
一边慢慢穿上手套,“这十年,我在外头生了五个孩子,夜夜去探访他们。”
国维笑出来,不是不恻然的。
悲哀,是不是?漫漫长夜,不要它它也会来,硬是逼你与它共度,天天如是。
“你可以找些事来做。”
一讲这个题目,又要暴露我的无能,能做什么?
“今夜你去哪里?”
“重要吗?”
“我觉得不对劲。”
“是吗,好灵敏的触觉。”
他骂:“诅咒你!别再用那种腔调同我说话,无论怎样,我总值得一点尊敬。”
我转头出去。
人已着魔,无人有力拯救。
我甘心这样。
车子驶向酒店。我知道,什么都知道,理论上应当消失,退出,理论上这件事已告结束,完结。我是他已到手的玩意儿,不再稀罕。
他是一名搜集者,情趣在捕捉的一刹那,一旦得到,味道尽失,他又开始追求另一名猎物。
明白,再明白没有了,怎么会不明白。
照理论,应当接受忠告,到外头去旅行,兜个圈,踏遍半个地球,回来忘得一干二净。
照理论,不是做不到的。
然后即使狭路相逢,也根本不必别转面孔,要有本事冷漠陌生地直视他,像完全不认识他,当他透明。
理论上一切再简单没有。
像我们说别人:“咦,这样的男人,早甩早好。”
当事人无法依常理行事,伤心欲狂。
于是旁人又劝他,“那个人给你的,很多人都可以给你,很多人都做得到。”
可是当事人不要其他人。
他陷入一种迷幻情绪,不能自拔,也不要自拔。
什么引起这一切,没有人知道。
忽然失去一切自制力及理智,向一条炽热的毁灭之路走去,毫无目的,毫无希望。
像我一样。
我闯进去。
侍役拦住我,“小姐,今夜西餐厅停止营业。”
是,我知道。
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两个座位,乐队只为一个客人服务。
我推开他们。
酒店经理出现,他一副惋惜的样子,张开双手,奉命挡住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