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早上去公园走走,下午有一场音乐剧。”墨席文是一个办事很有效率的人,他做任何事情都习惯留一手,所以当他听闻方桐桐也不喜欢游乐场,瞬间就给出了第二套方案。
“好。”方桐桐点头,快速地把豆浆喝完,拿起餐巾擦了擦嘴,站了起来:“墨大哥,你慢慢吃,我回房间拿点东西。”
两人吃完早餐出去的时候,才八点半。
公园里已经很热闹了,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健身,追求身体健康。
尤其是大妈们,大清早更是热情十足,毅力超凡。
一走进公园就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广场舞的音乐,热情的大妈们扭着胯子,抖着双手,跳着热情的舞蹈。
广场舞这种新兴的的项目,总是让人又爱又恨。
不过大妈们的热情是能够传染的,方桐桐看着那一个个年过半百却依旧热情的脸庞,突然间觉得自己连大妈们都比不过。
人生漫长,就因为失恋就要死要活,觉得人生了无兴趣。
可是事实上,人生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
而且,失恋不怕,怕的是你没有勇气去追求爱情!!
墨席文轻轻地握住了她手。
方桐桐手一僵,缩了缩手。
墨席文仿佛没有注意到这有什么不妥一般,只是淡淡开口:“到那边去坐一下吧!”
“好啊。”方桐桐从他的手里将手抽了回来。
墨席文十分平静,大手并未握得太紧,她缩回去的时候,他也没有捉紧。
应该是她想多了,这就只是正常朋友间的握手而已。
她微微侧首看了他一眼,见他神色果然很淡静,便也没有说什么。
她只是不习惯跟连城绯色以外的男子亲近,就算墨席文给她的感觉很好,但是也没有好到让她愿意跟他多亲近一些。
尤其是当他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她只感觉得排斥抗拒,只想抽回手。
“吓到你了?”坐下来的时候,墨席文笑着开口。
方桐桐抬头看他,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握她手的事情,于是浅浅一笑,摇了摇头:“没有,只是我有些不习惯。”
墨席文笑了笑:“你不觉得我们作为一对情侣,太疏离了吗?这在外面虽然没有人看到,但如果回去的时候,我们连手也牵得不是很习惯,是不是很突兀?”
“墨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慢慢习惯。”方桐桐想了想也是有道理。
既然要扮一对情侣,自然是要慢慢习惯牵手。
墨席文伸出了手,方桐桐看着他的大手,想了想,将自己的小手放在了他的大手中。
“从现在开始,我们得练习一下牵手。”他自然而然地牵着她的手。
方桐桐表情微微地僵了僵,然后也跟着笑了起来,只是那笑容有些牵强。
以往礼仪牵手倒也没有感觉怎么样,此时就这么被男人握着她,她只觉得十分古怪,混身不自在。
可是墨大哥的话极有道理,既然是‘情侣’,那如果连牵手也生疏的话,岂不是让人一眼就看出来假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