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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2页)

不会有痛,也不会憎恨,一切都将随着他的死而消失殆尽。

男人身无分文,他活着就像是一个讨债的鬼,亲戚怕了他更不会有人借钱给他,他也没有朋友,一辈子浑浑噩噩。

很小的时候季宸风就明白一个残忍的真相,两个不上进的穷人生活在一起,注定不会有爱情,注定是一场悲剧。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父亲,另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赌徒,一个是妓,一个把灵魂卖给了恶魔,一个把肉体推向了炼狱。

季宸风渴望爱情,却也不相信自己能得到爱情。

母亲不让季宸风报警,她私下买了很多杀猪的刀和其他工具,她要亲手处理掉那个男人的身体,季宸风是麻木的帮手,解剖他的身体时,总有一种自己亲手杀了对方的感觉。

他的手臂,他的双腿,他的头颅,熟悉而又陌生,恶心又令人生厌,一阵反胃涌了上来,季宸风直接跑去厕所吐了一宿。

第二天,头很晕,吃了几片过期的头痛药,吃完才发现药都过期两年了。

头好像更痛了,真要命。

季宸风只能打电话和1978的老板请了个假,今天他去不了上班了,两百块没了,想想都难过,比起自己的身体,他更关心的是钱,但他起不来了,都怪自己没用。

母亲的精神越来越不对劲,中午起来时,他发现自己的母亲抱着一张照片在傻笑,季宸风走近一看,居然是一张他6岁时和父母拍的全家福。

她哭了,眼眶很红,季宸风跑过去抱住了她:“没事了,一切都结束了,没关系了”

如果宁长曦他只对我好

季宸风不知道的是,母亲对父亲,其实是爱多于恨,可惜家境贫苦的两个人最终还是走到了绝路,父亲欠下了巨额赌债,母亲为了帮他还债,不得不做最下賤的活。

谁让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技术,最容易来钱的方式,那就是出卖自己仅有的几分姿色,毕竟母亲年轻的时候还是长得很漂亮,年纪大了但好歹也算是个徐娘半老。

街上一站,抛个媚眼能勾上几个老头。

季宸风的皮肤不像母亲那般白,但他也算是个挺好看的一小伙,五官端正个子也不算太矮,只可惜常年自卑又恶毒的心理让他有几分面目可憎,女孩子不愿意靠近他。

他已经把宁长曦说要给自己买裤子的事情给忘了,一个晚上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他只记得住最重要的那一样。

那就是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扛起一个大麻包袋,母亲的意愿是要把那个男人的肉拿去喂狗,所以大半夜的季宸风还得到处听狗吠声,找到狗喂它吃肉。

他不知道母亲到底有多爱那个男人,又有多恨那个男人,他只是想完成她的心愿,让狗吞了他的肉。

有一句话是用来骂人的:“你的良心被狗吞了。”

当季宸风把那个男人的心肝脾胃丢向那群恶犬时,他的心情很复杂,明明没有杀人,但是母亲又要他用这种方式抛他的尸,这是在讽刺男人不配吗,但是又要他的亲生儿子为他“送终”。

季宸风面无表情地把袋子里的肉丢了个空,骨头已经被母亲用高浓度化学液体处理了,所以剩下的只有男人的肉,季宸风还得连续丢三天才能把这些肉喂完。

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活。

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过完今天他就得回去上假期第六天的班,那个男人也就永远地在他面前消失。

当季宸风把肉都倒了出来以后,饿狗疯抢一通,他小小声地对着空气说了一声:“不要再见了。”

“你说和谁说不要再见?”

宁长曦性感又撩人的声音像幽灵一般从季宸风的身后传了过来,吓得季宸风立马腿软差点摔倒,好在宁长曦抱紧了他。

季宸风反应弧长,他只是“你你你”你了几个字,又回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狗狗,狗狗们已经吃饱喝足摇摇尾巴准备走人了。

野狗是不懂感恩的,因此很多人才会说,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季宸风没想到宁长曦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他也不想被宁长曦知道自己是出来抛、尸的,而且那还是他亲生父亲的尸体。

怎么办,什么借口比较合适?

大半夜,一小伙拿着一个大麻包袋给狗喂肉,这样能体现出自己有爱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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