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就需要去了解这对出墙的死者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凡事做过就有痕迹。
但,这不是侦探小说,她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探吗,真的能留下足够的痕迹?
王成已经将中间人都杀了,周围的人于情于理会出来作证?
就算你知道事情的缘故,找不出证据,等于零。
“其次,这管家点名大户背后的依靠正是府台大人,府台大人于公于私都得有个脸面,但王成很聪明,这案子物议沸腾,若是判他过重,大人您日后在这洛南县怕是难以服众。”
春华没有说话。
法与理,当何执?
没想到这天来的这样快,还有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自己肩负的不仅是他王成一条命,还有自己的身家性命,选择了自己的田业和耿亮一众人的。
“无妨,先依律过堂。”
春华同田业同上大堂。
春华一拍惊堂木,左右喝令,春华深吸口气。
“《宣律》,诬告人谋反及大逆,主犯处斩刑;从者处绞刑,诬告人处反坐,纠弹之官,如果挟私弹事不实者,受刑,诸诬告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者,加所诬罪二等;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教令人告,事虚应反坐,得实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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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完这一套流程,春华平静了下来。
“堂下何人?所犯何事,从实招来!”
“好官威!”
“县令大人好相貌!”
“大人今天去我店里买过烧鸡。”
公堂外旁观的民众熙熙攘攘的议论起来,不仅有对囚犯的,更有对这女县令的,比他们想象中的威严。
当然,春华并不会在意这些,她只一眼不错的盯着堂上的人。
这王成是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壮汉,披头散发,巾带被躲,所谓的八块腹肌马甲线,看这身板应该都有,但白色的里衣沾染着鲜血,剑眉星目的脸上也仍有血污,若是一言不合,她很怀疑左右的衙役能挡得住他的暴起。
今天是受审,不过走个流程,她不认为能出个什么结果。
“某名王成,家住洛南县菜市街东一百单八号,因家中嫂嫂伙同外人将哥哥药死,愤而杀之,特来领罪!”
“药死之证物何在?”
“有嫂嫂奸情中间人画押口述口供,药堂掌柜买卖砒霜账目及脉案,仵作勘验我兄死于砒霜画押文书。”
王成此时才将头抬起,直视堂上眉目如画却过分年轻的女县令,闭紧双眼,肩膀所幸放松,遇到个纨绔世家子,还是女子,再无生还可能,还好,兄长大仇得报。
“王成义杀三人案,大历四年八月初十日于洛南县立案成诉,大历四年八月十三日初审宣判,公告三日,有怨诉期间陈诉,退堂。”
关于这个案子,见了王成这人,春华心下打定了主意,她要保下这个人一命。
司法官员徇私舞弊,制造冤假错案或重罪轻判,都要惩罚(《宣律》第487条)。
“大人你的意思?”田业不由的觉得春华行事过于草率,这是她到任的第一案,还是人命案,区区三天就宣判,取证都困难,《大宣律》对被告拷讯不得超过三次,每讯相隔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