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在男女正在发。育的阶段,给你一个能感受到她前胸的拥抱,导致你的心扑通扑通跳上一整晚;也会接别人用大段英文写的矫情肉。麻的情书,然后在你面前念,烦闷得你两手抢过撕开得粉碎……
这样的女人,懂得用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乔博森曾经以为她是想得到他的爱慕,即便知道她时常一些情绪与动作故意而为,他也甘之如饴,爱上一个人很简单,就是情不自禁。不过,他傻,他的爱,并不是她想得到的东西。
易曼婷叫他哥向来比叫森森多,叫班上的那个纯美国同学,倒是比较亲切,她想要一个混血孩子,这是他无意间在她的日记里看到的。
他和她都是中国人,又怎么能满足她的愿望,将来生出一个混血宝宝。
还有,她的日记里写到,他让她的情感时常纠结和痛苦。
他对她的好,竟然会让她纠结、痛苦。
她要的是,一个比乔尊养女要尊贵多的名分,他的妻子,将来的乔氏夫人,可是,要清楚的是,她并不爱他,最多,那份情止于兄妹。
她真的不爱他,要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对自己好,还会纠结痛苦么,恐怕高兴都来不及。
谭诺晓迎面走来,乔博森似乎看见面前出现了一道曙光。
“喂,把我带进来,一个人躲到这边泡。妞,太不厚道了吧。”
要不是看在钱和乔博森低声下气苦苦哀求的份上,才不会答应做他的女伴,这种地方又不适合她,还有身上的亮色的抹。胸裙,露在外面的肌肤,让她不自在。
易曼婷看谭诺晓,戒备的眼神一闪而过,然后看乔博森,等着他介绍。
乔博森一把搂住谭诺晓的腰身,本就惊慌的谭诺晓抬头瞪大眼睛看他,无肉的触感让乔博森微微摇头,亲昵地对她说:“多吃点,瞧你瘦的。”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她一下子觉得有些热,脸不自觉红起来。
“我女朋友,谭诺晓,名字好听吧。”
什么时候成他女朋友了,乔博森这只会吹牛的猪,每次都不征求别人的意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老是叫谭池小鬼,她是小鬼的妈妈,那她不是女鬼。
现在好了,纵容他胆子大起来了,把女朋友这样的帽子往她脑袋上扣,找死吧他。
穿着七公分的高跟鞋,要是一脚踩上去,是什么感觉。
她就要这么做的时候,他在她腰间的手暗自重了一些,似乎在警告她,你要是动,试试看。
易曼婷满脸写着两个字,不信:“有些玩笑适可而止。”
“我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乔博森可惜地笑笑说,“不过被你猜对了,她现在还不是我女朋友,可是我喜欢她,追不到,正在加码力。”
易曼婷的脸色很难看,乔博森心情舒畅,她脸色难看能表露出来,为他,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谭诺晓终于是看明白,面前的这两个人是在做什么,无声无息的争斗,她不喜欢卷入无关紧要人斗争的漩涡当中,也不想招来别人的厌恶。
她有了谭池之后,对一切要求都不高了,有一份普通的工作,赚够她和孩子花销的钱,没有另一半也没有关系,不再为任何一个人去做傻事,青春里的叛逆给她带来的代价太大,而她在今后的人生中,再也不能放纵,因为赔不起。
就算乔博森今天将她腰间掐断,她那一脚还是踩下去了:“混蛋。”
谭诺晓剜了他一眼,立马离开,乔博森吃痛地在易曼婷面前抬脚,嘴里没控制住:“下脚真狠啊。”
“想不到,现在,你好这一口。”
“至少她的心比较清心寡欲,贪恋的东西不多。”
易曼婷在口舌上,没能占到便宜,乔博森暗有所指,她就是他口中贪恋很多的女人。
谭诺晓从大门离开,从外面发现正由左侧追出来的乔博森,今天真是脑子被钱砸歪了,不会想事,当这种人的女伴。
穿着高跟鞋跑很费事,干脆脱掉提在手里,赤脚加快速度走起来,悲催的是,路上搁脚啊。
脚底板的怨气,被她撒在手里提着的高跟鞋上,拿着占手,往旁边一扔。
哪怕这双高跟鞋在杂志上看到过,是限量版,她是那种为奢侈品心动的人么,还不如换成钞票来得实在。
也难为他还花了一点心思,大手笔投资今晚她这个女伴。
乔博森已经赶上来,手里是被她丢弃在路上的高跟鞋:“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