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军医认为这只是重伤后的回光返照,坚持要他躺下继续接受治疗,而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只过了大约十分钟,原本伤到失去知觉的双腿已经可以支撑他走路,穿刺进肺里的肋骨也修复得完好无损。
看到这奇迹般的康复过程,在场士兵都为避免了意外杀人而松了口气。
游骑兵队长一直板着的那张脸上也终于有了些松弛的迹象,他悄悄对医生说:“我打赌这是个能自我疗愈的蒙恩者,这真是陷进沼泽里踩在金锭上,不幸中的万幸!”
“的确,长官。”医生回答,“蒙恩者这个特殊群体少见,但其中的确有能够快速愈伤的先例。”
鉴于情况完全好转,趁着天色尚早,军医不多时便离开雷杉林,马不停蹄地报告归队去了。后勤官莱尔斯则自告奋勇,代替被蹬了一脚的冒失队友留在伤员身边照看。
傍晚时候,巡逻兵带着干粮出发,进行今天最后一次巡林,冬天的白昼很短,从黄昏到彻底天黑超不过半小时,他们必须抓紧时间。
新兵们骑马走后,营地里安静了不少,伤员坐在篝火前帮忙添柴,但他似乎不愿在寒冷的夜晚里烤火取暖,特地选了一个离火源最远的角落,把柴薪扔进火堆。他已经换下破破烂烂的衬衫,穿上了一套后勤官找来的备用军服。
莱尔斯走过来,递给他一杯热茶,对方好像很防备,没有接下。下一轮补给被送来前,茶粉是稀罕物,浪费实在可惜,他便坐在对面的树桩上自己喝了起来。
越过杯沿,在火光映照下,细心的后勤官发现,这名外乡人的一对虹膜呈现出新奇的鲜红色,便多观察了他几眼。
他的头发短而直,后脑勺留着一撮长发,散披在背后,士兵不认得这种颜色,比金色暗淡得多,又远不及灰或白;他长相很年轻,估摸着和刚进军营的新兵差不多大,五官相对柔和,脸上却有不属于年轻人的肃穆与深沉。
兴许这名异国人也有长生种的血统。莱尔斯胡乱揣摩。就像他自己和千千万万故去的同国人一样,寿命是人类的两倍多,七八十年过去也仍然年轻。
除此之外,他似乎不善言辞,三言两语的交谈中,莱尔斯得知他名叫巴别尔,来自奥尔梅克之森内最大的人类聚落地,维也纳斯。
“你是奥尔梅克人,却没听过布拉泽王廷定下的规矩吗?”他手上边卷纸烟边说,天已经黑透了,“为什么要过雷杉林?”
“治病。”他简短又肯定地回答,“我要到狄露威姆城去。”
“噢!原来如此。没错,布拉泽联邦的医学研究院就在那儿,但是……”莱尔斯有些困惑地上下打量他,“治病?你?”
他点头:“我有一种无法自愈的顽疾。”又补充,“给我造成了很多麻烦。”
“听起来就不好受,”他显得感同身受,“类似于……骨骼畸形?”
他摇头。
“噢、既然你不能靠自己自愈,那就不该是生理上的,”他搓搓下巴思考,“创伤后应激障碍?但这很常见,老实说,上过前线的人多少都有这种闪回的毛病。”
他摇摇头:“除了不会传染以外,我不方便透露更多。”
莱尔斯瘪着嘴点点头,把烟卷贴近营火,用食指敲掉灰,吸了一口:“布拉泽的国王和奥尔梅克签订了互不干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