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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蹭饭(第1页)

“相传,五毒教是由五毒神君所创,他们自己倒不叫五毒教,而是称为五仙教,所谓的‘五仙’就是蛤蟆、蜘蛛、蝎子、毒蛇、蜈蚣五种毒物。五毒教众日日与这些要命的东西为伍,熟悉毒物就像熟悉手心里的纹路,江湖门派虽多,论起制毒的手艺,却没几个敢和五毒教比肩,就连蜀中唐门也得甘拜下风。”

“如果只是驱使毒物也罢了,这年头,谁还没点特立独行的爱好?寻常人家养蛇养蜥蜴的也不少,权当他们养了一窝另类点的宠物,可偏偏到了这一代,五毒教出了一个心眼活、善钻营的教主,光是饲养毒物已经不够,竟然仗着近水楼台,和边境毒贩勾结在一起,不过短短两三年,把东海市祸害得千疮百孔。”

“不仅如此,这帮人的丧心病狂简直难以想象,知道这门生意不能摆在台面上,于是把目标放在十几岁的孩子身上——尤其是中学生。”

本就是青春期的中二病,叛逆、愤世嫉俗,总觉得“世人皆傻逼”,就自己一个遗世独立的清醒着,癌得无药可救,加上学业压力又大,老师的叮咛、家长的唠叨,一重又一重枷锁当头压下,压得他们恨不能像小蛇蜕皮一样,把所有束缚住“自由”的东西一把扯开。

在种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对新鲜刺激的寻求几乎流淌在血液中,这帮熊孩子就像一个刚上路的新手司机,任何一点来自路边的新鲜风景就能轻而易举地吸引他们,任何一点披着“酷炫”外衣的诱惑就能让他们一脚踩进坑里,从此再翻不了身。

还有哪个冤大头比中二癌和熊孩子更好宰?

“这事由江湖而起,武林正道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当年各大门派纷纷派出高手,协助警方围剿五毒教,可惜这帮人耗子当久了,滑头得很,跑腿打杂的信众抓了一打,还是让主犯跑了。这也就罢了,偏偏那五毒教主还是个睚眦必报的性情,虽然当时销声匿迹,等过了两年,风头平息下来,他居然又潜回东海市,伺机报复。”

“一边在明,一边在暗,本就防不胜防,何况五毒教最擅用毒,下手时根本是润物无声,甭管多厉害的高手也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位逍遥派的传人就是这么中了招。”

说到这里,霍大爷顿了顿,露出一丝苦笑:“可惜逍遥一派血脉断绝,而‘四角齐全’的南武林盟缺了一角,从此抱残守缺,不说一蹶不振,也差不离了。”

陈聿和丁建不约而同地跟着沉默下来。

不过很快,丁建就回过神:“不是,您先等等,照您的意思,我们遇到的这帮黑衣人就是当年的五毒教?您又没亲眼见过,怎么这么肯定?”

霍大爷抬起一只手,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骨节微微弯曲,形如一把弯钩,迅雷不及掩耳地斜劈而下。

丁建是个不掺水分的战五渣,这辈子能跟“功夫”沾点边的,就是当初为了在女朋友跟前耍帅,一时心血来潮,跑去报了个跆拳道的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练了一阵,课程完了,和女朋友分手了,他学的那点招式也就还给了教练,别说跟人动手,时至今日,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起手式。

在他看来,那只是老人家随随便便比划的一个手势,不知是不是帕金森的前兆,那双手还哆嗦个不停。可在陈聿眼中,那漫不经心的一划带着说不出的凶险,扑面而来的戾气厚重逼人,不动声色地从人体要害处擦过。

他打了个激灵,有那么一瞬间,无端有种被“一刀两断”的错觉,冷汗当即下来了。

霍大爷收回手,慢腾腾地说:“这是五毒教的独门功夫,丁先生可能不知道,五毒教这一派有很多邪魔外道的玩意,好比几百年前,他们教主继任时都要砍断一只手,在关节处装一支铁钩,以便修炼本门秘法铁蜈钩。可再怎么心狠手辣,毕竟都是爹生娘养的,谁没事乐意砍断自己一只手?也因此,随着时代推移,这门功夫渐渐变了味,由货真价实的铁钩演化成一门拳脚功夫,叫五毒断魂手。”

他看了陈聿一眼:“这一门功夫的起手式就是并指如钩,自上往下斜斜一劈,虽然浅显,却已包含这门功夫最基本的武学道理。”

陈聿沉默了好一会儿:“照您这么说,五毒教这回卷土重来,不光是想重新占领东海市的毒品市场,还打算找这些名门正派挨个报仇?”

霍大爷:“这就不好说了,只是五毒教记仇得很,甭管是谁,只要招惹过他们,这帮人都会像苍蝇一样盯着不放。小聿,你以后出门千万要小心,霍爷爷这边也会发动武林同道,尽快找出他们的行踪。”

陈聿专程跑这一趟,听了半天的絮絮叨叨和武林故旧,就等着霍大爷这句话。闻言,他长出一口气:“您放心,有刑警队的同事跟着,我自己也一定格外当心,不会给他们可趁之机的。”

丁建在旁边默不作声地听了半天,总算逮住插嘴的机会:“那个……你们说了半天,统共才三个门派,最后一句云啊雨啊的指的又是谁啊?”

霍大爷笑了笑,从豁牙咧嘴的茶杯中挑挑拣拣半天,勉强翻出两个全须全尾的,倒了两杯茶推到他俩跟前,没说话。

陈聿斜乜着眼角,余光轻轻浅浅地扫过丁建,那意思大约是“不懂行就别瞎开口,省得露怯”。

丁建登时觉得,跟陈警官一比,那些难缠的甲方爸爸都不算事,再和这位当一阵子室友,他大约可以剃个秃瓢,去寺里跟着大和尚参禅了。

“‘翻云覆雨一掌间’不是说门派,而是一门功夫,这种掌法刚柔并济,忽强忽弱,忽吞忽吐,至刚处能以掌力碎石,刚到极致,又能自然而然地刚中带柔,随圆就方,其变幻万端、诡谲难测处,就如白云苍狗,瞬息千里,所以称之为‘翻云’。”

陈聿喝了口茶,板着一张不动声色的脸,轻描淡写地放完大雷:“‘翻云掌’三个字,就是霍爷爷行走江湖时人家送的名号。”

丁建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合适,只好向陈警官看齐,端出一脸以不变应万变的木然,遮掩住内心中奔涌而过的惊涛骇浪。

丁总是个生在春风里、长在红旗下的文明人,不清楚江湖事情有可原——说来,霍老爷子年轻时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他掌法精绝,人也豪爽,凡事道义当头。有江湖上的朋友遇上麻烦,求到他门下,甭管认识不认识,麻烦不麻烦,老头从不往外推。

久而久之,他在江湖上的名望越来越高,人缘也越来越好,甚至有人半开玩笑地说,如今时代变了,不兴“盟主”这一说法,可除了霍老爷子,放眼南武林盟,还真找不出第二个能发号施令的领头人。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这话一传十、十传百,很快,霍老爷子“南武林盟主”的名号也就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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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盟主”这顶帽子太大,霍老爷子是绝不敢领的。闻言,他摆了摆手,似乎颇有些感慨:“不过是江湖上的朋友们奉承,人老了,不以筋骨为能,不敢再逞强啦。只是照你们的说法,这伙人来势汹汹,也许不止是冲着小聿,霍爷爷年纪大了,不想多惹是非,可人家主动找上门,也没有当缩头乌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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