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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开公司签人(第1页)

陆凯挂了电话之后,找到了赵格义的电话,然后拨了过去。

赵格义接到电话有些诧异:“哟,陆凯,最近有空找我喝一个?你不是正在拍电视剧嘛?”

以赵格义现在的高度,并没有天天关注旗下一个节目中的一个选手。

陆凯参加艺考的事情他压根不知道。

陆凯笑着:“打电话找你是有事情,我想要一个人的合同。”

虽然不知道鹿盛的合同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但按照鹿盛的说法,现在他还有至少一年的合同在天娱手中。

赵格义疑惑:“你要他的合同?他自由了。”

陆凯:“你们还有他一年合同。”

“你知道了?”赵格义笑着:“那他现在也自由了。”

大概是几年前,官方层面颁布了发令,签约娱乐明星或者说艺人,只能最多签约五年。

这多出来的一年合同里面肯定是有鬼的,可能和鹿盛的黑料有关。

这很常见,一个偶像型新人,公司有他的黑料太正常了,什么恋爱史什么的都是黑料。

陆凯笑着:“赵总,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可能不知道我的意思。”

“我想要天娱放过鹿盛这个人,我要开公司把他签入旗下,什么价格你可以开开看。”

对方沉默了将近三秒钟,才轻笑:“野心不小,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连肉都没吃过几斤,现在的年轻人在这个年纪,就敢开公司了,还是娱乐公司。”

“我这么给你说吧,鹿盛的事情会被我们当做一个典型处理。”

“以后偶像经济肯定是娱乐圈不大不小的很大一块蛋糕,但如果偶像艺人老是这么不听话,我们很难办。”

“杀鸡儆猴杀鸡儆猴,有鸡在,才能让猴子怕。”

“你觉得这样一个目标,你要花多少钱给他赎身?”

赵格义说完后,轮到陆凯沉默了。

自己开价?等着对方狮子大开口?

谈生意这种事情,谁先提出价格,谁输。

赵格义那边,正在找人要陆凯最新的资料。

陆凯则是笑着:“先说说鹿盛的事情。”

两人就知道的事情瞎掰扯了半天。

赵格义突然问道:“我听说孟良给你开出了一份比较特殊的成团合同,到时候你会作为N-T1的词曲创作人参与这个团队?”

陆凯笑着:“这么说不准确,但大概是这样吧。”

赵格义:“如果我没听说错的话,你正在做《仙剑奇侠传》的配乐。”

“这剧火不火不好说,但有姜苒雪在,这剧的歌肯定是要火的。”

以姜苒雪成为天后的速度来说,在音乐领域,至少她的品鉴能力不弱于大金牌制作人。

“马常几人要和你合作一部短片,这样算起来的话,在九月到十月,会是你最火的时候。”

“如果你写出五首质量不错的歌曲,加上配合我到时候的炒作,把鹿盛的合同让给你,也不是不行。”

“但!鹿盛的艺名我们要收回。”

轮到陆凯犹豫了。

鹿盛本人值不值五首歌?

鹿盛这个名字肯定不止价值五首歌,他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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