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光洒落在窗前,平静里让人想沉溺其中。
“六六!起床了!”
大清早,言六郎睁开迷蒙的双眼,看到的是昭云泛着湿气的眼睛。
下意识的伸手一揽,将人揽到身上,声音带着晨起的沙哑,“昭云,再睡会。”
被他搂在怀里,昭云有点懵,乖的不得了。
等反应过来这才捏着少年郎的鼻子,“赖床鬼!昭云没有赖床,是六六在赖床!六六是只瞌睡虫!”
大梦初醒,少年郎喉咙发出一阵笑声,睁开眼睛,“好呀,敢说我是瞌睡虫,我是瞌睡虫,那昭云是什么?”
昭云不服气,瞪他,“我是小仙女!”
“哈哈哈!”少年终于破功,大笑起来。
这个清晨,是在一片笑声中醒来。
李氏这一日醒的很早,想起谋算之事,既兴奋又忐忑。
此事要是成了,小兔崽子说什么也得休了那傻子,然后乖乖的去做魏家的上门女婿。
难的是,和魏家的这段姻缘,昨夜她只和当家的提起,就见当家的直接翻脸。
怕是怕,可当家的越是动怒,她越想把这事给办成。
粗略算算,自打那傻子嫁到言家来,惹了多少事,先是吴家,又是容家,这会又招上魏家!
兄弟失和,父子反目,现在当家的竟敢接二连三的甩她脸子!
一切都是因为昭云那个扫把星!
想起她李氏就觉得晦气!
吃过早饭,李氏寻了个由头就要往县城走一趟。
张氏早就防备她弄幺蛾子,主动提出跟随,且搬出的理由再正常不过,进城给大富买布料。
给儿子买布料又不是给别人买,李氏没有拒绝。
当然,若是张氏说要给家里的女人买,早就被拒了十几次了。
李氏疼儿子,大富是长子,现在又得了铁匠铺掌柜的重用。
身份提上去,这行头也得般配,穿的不好万一丢了面子,那才是大事。
到了清水县,下了马车,李氏一句话就想打发了长媳。
“你先去买料子,我难得在县城逛逛,你就别跟着了。”
张氏不肯,她又不傻,就娘这无利不起早的性子,起这么早,保管心里有鬼!
“娘,县城我多多少少也熟悉,有我带着娘,多少也方便。”
“方便什么?跟着老娘屁股后面转悠什么?!去买你的料子!”
张氏咬咬牙,索性使出杀手锏,“娘,我跟着娘的确方便呀,今儿个不管娘买什么,儿媳出钱,省的娘破费了。”
听到这话,李氏眼里闪过犹豫,半晌又摇摇头,“不行!快去买料子,别缠人!”
张氏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