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小说网

帝王小说网>我们不在一起未免可惜什么意思 > 第2章 金钟罩和玻璃心(第4页)

第2章 金钟罩和玻璃心(第4页)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仿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儿。只不过这段爱情没维持多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那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淳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怀抱。

我的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

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赋”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

这一绝笔的内容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字“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去”!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于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

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

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是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的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的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是否付出了真心。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Park撕心裂肺地狂吼inthe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幽会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临近,我才彻底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他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的电话,还没等他利索地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不限次数地出借方予可的腹肌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遍。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缥缈。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仿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俄罗斯,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尤其是听了他今天这段似是而非的话之后,不禁让我想起我和他之间的相遇。对比他当时看我的陌生眼神以及现在对我熟络的态度,真让我感叹纨绔子弟在炫耀自己丰富情史方面总有着特别的天赋。

但他转瞬又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一脸春风和煦地对着我,杨柳拂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面前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地改口让我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面前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