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的起源,还得是我自作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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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绵羊逐渐长大,受甘雨的影响,每次讲故事给甘雨听时,被抱在妈妈怀里的小绵羊也跟着养成了听故事才能睡觉的习惯。
是的,讲故事成为了我们家的传统。
主讲人,是身为丈夫的谭尘大作家。
一开始,甘雨还很好应付,只要有内容她便听,一个童话故事讲一遍,两遍,五遍,十遍,她也不觉得厌烦。
但是,当一个故事讲到快一百遍的时候,甘雨便突然悟了。
她已经知道了所有的故事情节,开始自己讲,甚至,讲得比我还好。。。。
每一个故事,因为我随口增加的细节,全都被甘雨接收整理,最终每个版本她都会讲。
这下甘雨成我们家的大学士了,我作为讲师的地位,也将被故事内容更加丰富精彩的甘雨所逐渐剥夺过去。
但是,我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作为一家之主,我必须扞卫自己的尊严!
所以,我想了个办法,让我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
那就是——说些甘雨从来没听过的东西。
但是这种东西也很难找,因为既不能给她讲火箭电脑这种我无法证明存在性的东西,又不能说的太浅显,显得我很没学问。
最终,我确定了一件事,即是提瓦特也有的,又是没多少人的研究能超过我的。
——恐龙。
龙脊雪山上巨大的骸骨,便是其存在的最好证据。
而会研究这种古生物的科学家,在蓝星上可比在提瓦特多多了。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就是恐龙画本,以及其相关的科教影片。
如果说提瓦特有人比我还懂怎么分类恐龙,并能准确描绘他们的特征的话,那那个人肯定和我一样,是个穿越者。
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我便是这个世界的恐龙专家,我说啥就是啥。
不出所料,效果很明显,甘雨和小绵羊重新彻底被我的学问所征服。
我一边讲,一边用小绵羊的画笔在纸上画下它们大概的样子。
“霸王龙有尖利的牙齿。。。。。”
“剑龙有锋利的背鳍。。。。。”
“翼龙有鸟儿一样的翅膀。。。”
还有一些我自己瞎编的龙,什么三只眼的戬龙,三条腿的蛤蟆龙。。。。
因为有前面的铺垫,所以总是我说什么,甘雨和女儿就信什么。
但是有一点无可置疑的是,甘雨和小绵羊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恐龙这种神奇的生物。
在甘雨一句句“老公真有学问”,在女儿奶声奶气的一声声“哇塞”中,我逐渐迷失了自我。
然后,我做了个决定。
——给小绵羊做一套恐龙制服,作为她的七岁生日礼物。
在当时,身为一位伟大的父亲,在我可爱的女儿生日那天,送一件她最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多么温馨一份家庭场面。。。。。。
至于后来,这件事成为了我人生中做过的第二愚蠢的事,蠢到我将来老了躺在床上也会想扇自己两巴掌的程度,我也无从知晓,因为,我的女儿,当时真的很想要一件恐龙衣服,而我,又那样着急去表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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