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渐降临,王宇他所在的小队目前离学院还有五十公里不到的距离,还得走上个一天才行。
“今晚在这里作最后的休息,明天就可以抵达学院了。不出意外的话,你们在座的所有人将被录取。”
说完之后,考生爆发出欢声雀跃的响声。
夏导师领着他们选在了一块旷阔些的空地,燃起了几个火堆,准备在这里让他们休息过夜。
晚上的夜路并不好走,充满着各种未知的危险,尤其是对于这些考生来说,更加是自寻死路的一种做法。
“王宇,你把鞋脱下来,挑破脚上的血泡,涂上这种药膏,不然明后天没办法走路。”张小棍向他递过来了一个竹筒。
王宇接过竹筒,好奇的打开来一看,散发出了一股浓浓的清香,淡黄色的胶状物放在了里面。
“这是什么?”王宇问。
“这是我们在边塞行军时,专门是用来治疗脚上磨出血泡的神药。”
“原来这样,那你是早就备好了哟!”
“习惯了——平常我们就是带在身上的。”
王宇哆嗦着戳破了脚上的七个血泡,还有四个和他料想的一样已经磨破了。
不过,淡黄色的药膏的效果可以用惊人两个字来形容,只是抹上的瞬间,就有一股清凉至极的感觉往上弥漫,就连双腿的肿痛都瞬间消除了大半。
“怎么也不给我用用啊?我也是帮了不少的忙,看看我脚上也是磨出了血泡来了。”一旁的墨烟生怕他们忘记了他。
王宇尴尬地笑笑说道:“对了,还有墨烟呢!”
说着,他就把淡黄色药膏递给了墨烟,张小棍当然是没有反对。
除了王宇他们三人之外,其余人从下午到现在还几乎没有吃任何的东西,肚子空得令人发慌,喉咙口都有一股股酸水在搅动。
在徒步的过程中,学院并不会为他们提供食物的服务,而在出发之地,曾经就有一大堆的地瓜,让他们自己去拿。但是他们根本不屑于这种食物,有的人甚至没有带,结果可想而知,不得不放弃了这次的考试。
到现在剩下来的学生,无一例外都是带了地瓜的,至于数量多少就取决于他们的计划。
有的人只带了几个地瓜,大约也就四五个左右样子,基本上是一天一个,差不多四天路程也吃完了。有的人带了十几地瓜,但自己一直背着特别重,不得不分了几个给那些原本没有带的考生。而队伍里有个人是带了三十几个,到目前都没有吃完一半,而那人就是王宇。
准确的是王宇、张小棍和墨烟他们三人,之前就已经是商量好了,张小棍稍微是多背了一些,毕竟他是出自于边塞,这点东西对他来说是没有问题。况且王宇嘱咐他不要勉强。
夏导师在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中走过来,他的身上扛着一头比他体型还要大的野猪。
“蓬!”
在所有考生震惊的目光之中,他将那头野猪扔到在学院学生的火堆旁。
“你们把这头野猪处理一下,今晚你们就烤野猪吃。”
学院的学生一阵欢呼,原本他们也是带了地瓜而已,但似乎他们携带着十分轻松。
“我来吧!”
一位健壮体魄的少年,他用一柄匕首轻而易举的剖开了野猪,剥下了皮毛,清除了内脏,然后除了头颅之外,其余部分直接切成了一块块巴掌大小的带骨肉块。
坚硬的骨骼在他的切削下,给人的感觉简直就和切豆腐一样。
“那应该就是“术”吧!我曾在边塞看到有人曾用这种“术”加持在长枪上,贯穿兽妖坚硬的皮表。要知道兽妖的皮表一般利刃可伤不了的。”张小棍忍不住在王宇耳朵边念道。
王宇看的入神,以至于把烤糊的地瓜皮吃进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