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天,小姑娘目睹了他像丢垃圾一样把那些情书丢掉的场景,愣住了。
颤颤巍巍地指着他,问:“你不觉得你很过分吗?”
当时还是秦少爷的秦琛闻言,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语气淡淡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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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多一个字都懒得回。
反正这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事。
小姑娘当场就哭了,哭了一会,见他确实没什么怜香惜玉的意思,才抽抽噎噎地走了。
后来成了秦三爷,对秦琛趋之若鹜的人只多不少。
奔着钱的,奔着权的,还有对他那张脸一见误终生的。
总之,各色各样的都有。
而在那些人当中,也不乏长相家世都很出色的。
但秦琛也没给过一个眼神。
他虽然长了一副妖孽长相,但为人却很冷血,一颗心比万年不化的冰山还要坚硬。
女人,对他来说,还不如做生意来得有意思。
白宜年早些年还会调侃几句,怀疑他是不是性冷淡。
结果没想到,冰山一样的秦三爷,融化起来,居然这么炽热。
要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当初那个能把小姑娘气哭的人,现在会对着另一个人如此小心翼翼。
连时苒皱个眉,他都看不得。
白宜年以前没想过卑微这个词还能用来形容秦琛。
但这会,确实替他心酸了一把。
感觉他跟养女儿似的,而被捧在手心的那个,都还没开窍。
不过他只是唏嘘了一秒,便又幸灾乐祸地想,果然是一报还一报。
他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见时苒闭着眼,一副睡得很熟的样子。
放轻了声音,对秦琛笑道:“你说,要是小嫂子知道你以前那些光辉事迹,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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