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粟裕可以领元帅衔(8)
这些事实均说明,粟裕淡泊名利,公而忘私,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团结与工作;同时功高不自居,谦虚谨慎。正是毛泽东所描述的那种难得的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从授衔时的现任职务来看,粟裕也是合适的人选。1954年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由隶属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改为隶属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下辖:作战部、情报部、技术部、通信部、军务部、装备计划部、人民武装部、军事运输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测绘局、行政经济管理部等。粟裕被任命为总参谋长。
当时军委所属八总部领导成员如下:
(一)总参谋部:总参谋长粟裕,副总参谋长10人(1员大将,9员上将):张宗逊、李克农、陈赓、王震、许世友、邓华、彭绍辉、张爱萍、杨成武、韩先楚。
(二)训练总监部:部长刘伯承(后由叶剑英代部长),副部长4人(4员上将):张宗逊、萧克、彭绍辉、李达。
(三)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叶剑英,副部长(3员上将,1员中将):周纯全、杨至成、陈再道、阎揆要。
(四)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4人(4员上将):谭政、傅钟、萧华、甘泗淇。
(五)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3人(2员上将,1员中将):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
(六)总后勤部:部长黄克诚,副部长3人(1员上将,2员中将):洪学智、张令彬、邱会作。
(七)总财务部:部长杨立三(1957年5月,总财务部改属总后勤部),副部长:余秋里、唐天际、汤平。
(八)总军械部:部长陈锡联(1957年7月,总军械部改属总参谋部)。
从上述前六个主要总部来看:总参谋部:粟裕带1员大将,9员上将;训练总监部:刘伯承带4员上将;(1955年正式成立时,由叶剑英带6员上将);总政治部:罗荣桓带4员上将;监察部:叶剑英带3员上将,1员中将;总干部部:罗荣桓带2员上将,1员中将;总后勤部:黄克诚带1员上将,2员中将。显然,总参谋部阵容的配置极为隆重,仅比隶属国务院的国防部稍逊(国防部1954年9月成立,隶属国务院。国防部长为彭德怀,副部长:黄克诚、谭政、萧劲光、王树声、萧克、李达、廖汉生7人,包括4员大将,2员上将,1员中将),不愧为解放军各总部之首。关于总参谋部的作用,粟裕曾明确指出过,他说:&ldo;军委下辖总参、总政、总干、总后各部,工作的归总在总参&rdo;,&ldo;总参谋部是党中央、军委统率全军的办事机关&rdo;,&ldo;总参谋部是负有特殊重大责任的&rdo;,&ldo;总参是全军的首脑机关&rdo;。就当时军队系统的重要性而言,总参谋长粟裕的现任职务显然也是可以授衔的。
因此,毛泽东不仅要给粟裕授元帅衔,而且给予粟裕极高的评价。他指出:&ldo;论功、论历、论才、论德,粟裕可以领元帅衔,在解放战争中,谁人不晓得华东粟裕呀!&rdo;这的确是公允之论。
三、再让元帅。毛泽东对粟裕说:&ldo;你是担的大将衔,而干的却是元帅的任务!&rdo;
1955年军衔制是从1950年就开始筹划的,其规章制度内容制定与最初的元帅人选,均有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正如1988年恢复军衔制时,其酝酿、准备也有5年的过程一样,当时的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兼办公室主任贾若瑜将军回忆说:&ldo;从(1983年)办公室成立,到1988年再次授衔,准备工作进行了整整5年。&rdo;因此,1955年军衔制显然不是一般人所静止地理解为1954年6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增补军委副主席以后,形成以毛泽东为主席,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彭德怀、程潜、高岗、、叶剑英、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为副主席的格局,或者1954年9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取消,另设中央军事委员会,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彭德怀、、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为委员以后才开始考虑的。相反,1954年9月28日的中央军委委员名单,是元帅人选长期酝酿的结果,时间跨度达到整整5年。但因为相关的资料尚未彻底解密,若干人选的变化又未形成正式文字记录,因此,元帅人选的具体变化过程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毛泽东:粟裕可以领元帅衔(9)
早在1948年,党内就开始酝酿关于军队内部的等级问题。1949年建国后不久,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就于1950年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一年9月,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总干部管理部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军衔制度的问题,他说:&ldo;部队三等九级的等级制必须建立,尽量争取在明年的服装上把阶级标明出来。&rdo;12月3日,解放军总干部管理部向中央提交报告,准备把1951年的首要任务定为给军队评定军衔。可见,人民解放军授衔制原本计划于1951年实行的。此时,粟裕是排名第15位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军委第二副总参谋长(实为第一副总参谋长)。但这一年实际授衔的计划后来因故推迟。
1952年3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明令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统一的军队级别,建立干部等级制度,以在物质待遇方面实行薪金制度,取代供给制度,也为其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基础。在《等级指示》确定的23级军队级别中,最高级别为第一级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第二级为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第三级为军委委员级,第四级为正兵团级等。在《部队及领导干部评级幅度》中,有正兵团级以下各级别评定标准、幅度,但没有正兵团级以上的军委委员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的评定标准;仅有一条标准涉及军委委员级,即&ldo;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得评为军委委员级&rdo;。按此标准,1948年5月已经让掉了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的粟裕属于第三级:军委委员级。但军队的级别实际上只是评定军衔的主要依据,而非唯一依据。以粟裕为例,虽然是华东野战军(三野)的代司令员、副司令员,但一直主持司令员的实际工作。所以,到1955年1月,军队级别中的两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级合并为一级‐‐大军区级,取消了军委委员级;9月授衔时,元帅、大将的军队级别同为大军区级。至于大军区级再度分为两个等级,则是1960年以后的事情了。(1960年10月新设&ldo;元帅级&rdo;,与当时的元帅军衔相对应,相当于1955年1月以前的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元帅以下仍有&ldo;大军区级&rdo;,相当于1955年1月以前的军委委员级,此&ldo;大军区级&rdo;非彼&ldo;大军区级&rdo;,称谓虽相同,但含义有别)所以,从授衔时的军队级别来看,粟裕与后来授衔元帅军衔的10人是同级的。粟裕的原秘书鞠开指出:&ldo;粟裕的行政级当时是大军区级,比正兵团高两级,同野战军司令员一样。因此,他的军衔问题自然不能放在正兵团这一级考虑,而应放在大将、元帅这一级别予以考虑。&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