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她看不到这两个人化敌为友的过程了。
第二天,夏末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心满意足地拎着干净的床单坐公车去学校。都说家是温暖的避风港,果不其然,经过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休整,夏末已经走出了宿舍分裂事件的阴影,满血复活。
走在通往学校的小路上,夏末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深蓝色nike带帽套头衫,浅色牛仔裤,斜跨一个深蓝色nike包,耳朵上多出来两根黑色的耳机线。
夏末快步追上这个身影,来到这个人的身旁,看看自己有没有认错人。
真的是他啊!
夏末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他了。他们不在同一层楼,平时除了做课间操的时候能看上一眼,要想遇到真的只能靠缘分了。
好在,他们之间还有偶遇的缘分。
夏末走到欧阳辰身边,调整一下呼吸,然后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叫了一声:“欧阳辰。”
欧阳辰扭头,迎上了一双如往昔般明亮清澈、充满笑意的眼睛。他定睛看着夏末。
夏末穿着白色的休闲外套,米黄色的休闲裤,背着深蓝色的双肩包,手上拎着一个大袋子。
她的皮肤白回来一些,没那么像非洲人了。她的头发长了一点,可以勉强扎成一个马尾,那些扎不上的碎发被她用一个可爱的草莓发夹夹在了耳朵后面,但仍有一些碎发散落在她的耳旁。
这是他不曾见到过的夏末,少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多了几分罕见的可爱。
他把耳机拿下来,笑着说道:“今天精神不错嘛!”然后把随身听关了,放回包里。
夏末想了想,是啊,上次碰到欧阳辰的时候,自己正有气无力地在七班化缘呢!
“你刚才在听什么?”夏末很好奇欧阳辰在听什么,难道是英语磁带?不可能,欧阳辰一向不是很喜欢英语。虽然他的英语成绩比不上他的理科成绩,但却没出过班里前三名。那他在听什么呢?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想知道那个人所有的喜好。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追他喜欢的球星……夏末也逃不出这个套路。
“eyeson,王菲的歌,很好听。”
“是吗?我好像没听过。”夏末的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
欧阳辰喜欢的歌自己居然连歌名都没听过。真是奇怪,我也喜欢王菲的歌,为什么就没听过这首歌呢?
欧阳辰没有说话,他又从包里拿出随身听,把两个耳机递到夏末面前。
啊?这是要……给我听吗?
夏末完全没有想到欧阳辰会有这样的举动,胸口那颗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开始狂乱地跳了起来。
一时之间,她有点惊慌失措。她做了一个深呼吸,试图调整一下自己的心率,然后用没有拎东西的左手拿起一个耳机,放在自己的左耳里,然后接着用左手拿起剩下的那个耳机,很别扭地放在自己的右耳里。
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不习惯,她一直没有戴好右耳的那个耳机。她有点着急了,放下耳机,正准备把右手的袋子换到左手,然后腾出右手来戴右耳的耳机。
这时,她眼前突然出现一只手指修长的大手,这只手小心翼翼地拿起垂在她胸前的右耳耳机,然后将它准确无误地塞进了夏末的右耳里,丝毫没有碰到她的一片衣角。
接着,有点蒙圈的夏末忘了说“谢谢”,傻傻地看着这只手按下了随身听上的play键。
她的耳边立刻传入一个空灵的女声:“wheneversangyngsonthesta,onyownwheneversaidywordswishgtheywouldbeheard……”
夏末觉得自己的脸一下子变得好热。
他们默契地并排走着。夏末一直低着头看脚下的路。她不是为了捡钱,只是怕欧阳辰一扭头就看到她脸上那两团不正常的绯红。
夏末刻意和欧阳辰保持十公分左右的距离,因为她怕自己慌乱的心跳声传到欧阳辰的耳朵里。
五分四十四秒的歌,夏末听起来却像半个小时那样长。
听完最后一个音符,夏末拿下耳机,递给欧阳辰,“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挺好听的。”
欧阳辰笑了一下,没有接过夏末的耳机,“后面的那首《红豆》也很好听,你要不要接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