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一行皮肤要白一些,五官还算端正,眉宇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书卷气。
丁国盛是三个男兵中皮肤最白的,眉清目秀的,如果从影反窜个角色应该也能成一道风景。可这样的男人,偏偏也成了特种兵。只所以被选上了,应该也有过人之处。只是柴安安和路露都不曾发现而已。
三个男兵烤衣服时,柴安安和路露去周边逛逛了,最后坐在最高的山丘顶部看远方。
远方很远。
没有尽头。
五个人当天吃了一顿熟食,烤鼠肉。
路露说是人间致美之味。
柴安安笑而不语,她喜欢路露这样的性格,质朴、纯真!
“这鼠肉,从见了就吐到吃出人间美味,真是一个残忍、难忘的过程。”说话的是古一行。
自从洗出真面貌之后,男兵们开始都不敢直视两个女兵。可是自从开始烤老鼠肉就慢慢地正常起来。甚至也和以往一样,有时开个小玩笑。
五个人算是在这个湖边休整了一天一夜。
让丁国盛最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在湖里看见过鱼,要不然他能让大家再偿偿鱼的味道。那话里的意思是只要看见鱼他就能捕捉到。
路露的意思是对于丁国盛捕鱼的本事,她要吃到鱼了才相信。
柴安安到是信了,因为南方淡水河多,生活在河边的孩子从小都是以戏水、捕鱼为乐的。
吃不上鱼,路还得往前走不是。
于是,五个人又出发了。
由于有了火石,这一路再也不用吃生鼠肉了。而且她们也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就是一路捡能烧着的东西,不管是草还是动物的粪,只要是干的,他们都捡。
那捡了放哪里呢?
看他们一人手里有一个草编的大袋子。
这是凭空变出来的?
不是。
是丁国盛的手艺。半干的草撮成绳子再编成袋子,丁国盛干这事时像一个专业民间织袋人。路露和柴安安都由衷的佩服,扬言一定要学会。
往后的行程,他们又恢复白天赶路,晚上睡觉的习惯了,就算有狼来,他们有生着火,也不怕狼了。
就这样走着,过着,又是五天。
丛林!
又见丛林。
五个人是逛奔着进入丛林的。
丛林生活相比草地上,当然是丰富得多了。
不说别的,就是吃的方面就要丰盛得多。
进入丛林的第二天,就进入高山区,柴安安竟然挖到了一株十五公分左右的人参。
“这真是太出人预料了!人参的叶子竟然长这个样子。我都走过去了,竟然不认识这是人参。安安你是在城市长大的,怎么认识这么多的植物呀?这一路来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我们都听你的,还从来都没有吃错了。”路露的喜悦总能感染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