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9-04
卷首语:
俗话说,私不与官争。
无论你是多牛bi的人物,抑或是多庞大的组织,在国家面前,永远就像一只渺小的蚂蚁——只需踮起脚尖,稍微碾一碾,就了结掉了。所以,你可以与任何人成为敌人,但绝不可招惹国家招惹法律,因为它对你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它若想要你永无翻身之地,只需大笔一挥,判你个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仅此而已。在国家这台大型机器面前,个人什么也不是。
想要流芳千古的人,也必须讨好国家。所以有很多商人在功成名就年近黄昏的时候,都会高调地做一些慈善事业,都会‘苦口婆心’地宣传一些爱国的思想情怀。至于他心里到底爱不爱,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只是,他自己很清楚,他现在需要的不是钱财了,他需要的是名声,需要别人记住他。不光活着的时候,包括死了以后。而你若能有机会翻开他曾经一路奋斗起来的历程,你会发现,在不为人知的暗面,他曾经做了很多钻国家空子和剥削人民的事情。
当今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英雄与枭雄之分了。因为这个世界上,郭靖那样的人是混不开的。因为,真实的生活中,没有会武功的英雄,只有耍脑力的英雄。
而一旦耍了脑力,未免就显会勾心斗角。这也意味着,当今社会,没有英雄,只有枭雄。
第1章大雅之堂
陈曾看着窗外,思考了许久后,他给许世杰拨了过去。“陈哥,”“好,我过去。你们在哪儿?”“在咱电视台公司楼下的和谐酒店。”“额,把客人招待好一些,我马上过去。”
陈曾脱掉衣服,进浴室冲了个澡,换了一身新衣服新鞋子,用电热吹风机吹了个酷酷的发型,喷了上等的发胶,对着镜子提了提衣领。然后戴上墨镜出了家门。
大同市最高的楼层,叫迎方大厦。迎方大厦的第24层,被陈曾租下了。也就是[十二人传媒公司]的工作区。浙江发生的事情,虽没收了陈曾等人的记者证,却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谍窃新闻]频道仍旧在正常播放。因为,在法堂上,陈曾只是承认自己是[十二人传媒公司]的一名记者,他凭着证件所获取的所有非法个人创收,都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都是员工个人的行为。而再加上王律师思路严密,合理合据的辩护反诉,最后并没有定陈曾的罪责,因为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记者凭证为自己创收这样的行为,有成文的明确规定。记者创收,反映的是一个记者的道德行为,只能说明他不负责任,不称职,道德低下,没有节操,但并没有触犯刑法。
迎方大厦楼下,和谐酒店门口。一辆宝马越野型轿车停下。
这里是市中心地带,这是最高级的七星级酒店。
门口铺着红毯,站着两位身材苗条双峰凸起的礼仪服务员。在这里吃饭住房,消费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满足,还有微笑与美色与尊敬的精神服务。当然这里只是富人贵族的消费聚集区,穷人永远来不了,因为穷人仍在大街上防着城管,人心惶惶地摆着小摊或者在田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汗流浃背地耕耘杂草,他们最基本的小康水平尚且没有达到,精神消费于他们是一场奢侈的意淫。
有人说,‘穷’这个字啊,很有趣,“一‘家’有‘八’口人,如果用‘力’气挣苦力钱,那永远是‘穷’”。
“陈哥。”许世杰和郑阳在门口早已等候。
陈曾点点头,甩上车门:“来者恶意还是好意?”
许世杰道:“看语气是好意。张方子既然把他们请来了,应该是给咱们帮助来的。”
“那就好,咱们要抓住眼前的机会,[窥眼]以后要登上舞台,光明正大的办事了。走,进去说。”三个人,一前两后的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