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从一辆七成新的福特牌轿车里钻了出来已是初夜时分。
从外面倒灌进来的热风吹得衣裳猎猎作响,但毫无舒适之感。
我迈着沉重的步子拾着台阶走出车库,身体中鼓噪的热意顿时变得犹如夜色般浓重。
我望向公园广场的地方,有几个稀疏的人影正顺着小路毫无目的地徘徊。
从高楼上投下来一片光亮照在草地上,看起来有些疲乏和老旧,像一枚旧钞票。
我踩着夜色朝家中走去。
真希望漫长的夏天赶紧过去,我厌恶这种鬼天气,潮乎乎的,让身体里时常鼓噪着一种无法宣泄的压抑。
来自海洋的水汽不断地输送给这片被水滴浸满的大地,让我时常感到自己就像置身于一艘飘荡的船上。
我打开房门,沉闷的空气顿时从我身体周围逃了出去。我将口中嚼得发苦的口香糖掰成两半,将猫眼里外堵了个严严实实。
一封硬壳信封静静地躺在地上,杏黄色的纸壳看上去像一枚禁不住风雨的树叶。
这是一个空壳信封,我俯身将它拾在手中,朝背面上粗略地看上一眼,然后将它丢在墙角的纸篓里。
信封上隐密的记号告诉我,“信鸽”被“杀”了。
他要不被捕,要不就是叛离了我们。组织的两个地下赛马场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一分钱都没有留下。
警察大概早就盯上了我们,我们只是侥幸逃脱了出来。
我倒上一杯尊尼获加,加了冰块,手摇晃着酒杯,等着香醇的酒液在水晶杯里洋溢出迷醉的味道。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自己说。
我轻轻地啜了一口,曼妙的香气随即充溢着我的口鼻,疲倦顿时袭卷着整个身体。
我脱掉贴着皮肤的老头衬衫,左肋露出一道一寸来深的血口,我鼓起腮帮将烈酒喷在伤口上,一种被烈焰灼伤的绞痛让我裂起了嘴巴。
我突然想起了白天遇见的可怜巴巴的老头儿。
我吃力地瞪着眼睛,迟迟不肯睡去,我在等他的电话。
撩人的夜色,疲惫,松软的橡胶软垫,自以为无人可知的隐蔽场所,都是一个人与睡眠对抗的软肋。
当我被一阵嘹亮的电话铃声惊醒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晌午时分。
“嗨,老头儿。”我拿起话筒说道。我甚至忘了看一下手表上的时刻。
“你什么时候和一个老头好上了”对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充满女人独有的张力,悦耳,满含朋友间的宽慰。
然而,我没有心思再听下去,我被突然响起的一阵警鸣声吸引了过去。
我慌忙扔下电话,拨开窗帘,正好看到几个穿着整齐的警察钻出车子。
他们迈过街口,正好朝着我住所的方向走来,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茂盛的榕树叶丛里。
“新月酒吧,晚上八点,不见不散。”
“听我说,曼妮,这真不是个好时候。”我重新握住电话,但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对方就已挂断了。
我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嗡嗡声,只好小心地将听筒放了回去。
我穿戴整齐,匆忙地刮掉就在昨夜冒出来的胡渣,并在头发上抹了少许发胶,这会让我这张披着长发的脸看上去更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