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走私偷渡的芯轮部件,是封面性感的露骨杂志,是堆积如山还未宣发的智能手机……
但他没想到种种臆想全是假的。
牧马人的确走野路,却不是多么风景卓越的地方,而是那种遇上下雨就滑的寸步难行的狰狞乡道,常常需要掏钱请农户开着拖拉机前来牵引。
李柬十天半月之后回来,推开泥泞不堪的车门下来站定,拉开后备箱给他看一眼,里头全是形状丑的不定性,颜色脏的不分明的海绵样品。
他踹一脚轮胎,干涸的泥巴落雨似的掉在地上,堆成一座座脏乱的小山包,随手抹一把车玻璃,露出个能看到内里的窗口,歪着嘴角笑,“你说这车?借钱买的,到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债。那时候太年轻,不懂事,该买个五菱小面包之类,结实耐用,还省油。”
斯剑本该死了心的,李柬早跟他透了老底,连一层遮羞布也没能留下,他还有什么能够幻想的呢?
这一点也不酷,大他两轮的老男人,完全就不是个一呼百应的大哥,他甚至常常被海绵厂里雇来干活的民工以罢工相威胁,整日忙的头打脚后跟,全然是个疲于奔命的,普通男人。
可斯剑觉得自己有些过度成长了,他跟不上自己的喜好,也控制不住对着李柬油然而生的心疼,隔三差五登门拜访的陌生女人让他又难受又愧疚,他只能尽力把心思放到书本上去,以期忙碌和紧张能驱散无孔不入的李柬的身影。
那是张晓莹人生最轻松惬意的一段时日,再不用操心儿子的成绩,想着多年辛苦没有白费,斯剑已然一只脚踏进好大学的门槛了,是以收拾收拾人至中年发现了新的爱好,开始饭后睡前,跑去跳跳广场舞。
而斯剑同班三年之久的同学,却是自打那时开始,才认清了这人的真面目,原来这蔫吧自闭的小孩儿其实很暴躁,说话做事直接的让人有些打脑壳。
最著名的一次事件发生在高三下半学期,张晓莹闲谈过后带回来几句闲话,说李柬和他女朋友就要订婚,已经开始商量彩礼了,斯剑闻言并没有异动,照常背包去了学校。
那时当班的英语老师怀了孕,大着肚子一般不会在课堂上下来走动,据说是生怕同学们带着手机会有辐射,可她又向来是个绵软的性子,是以课堂上吵闹不堪听不清听力,还有过分者居然坐在最后一排偷偷传着篮球。
女老师气急了也只是开门出去,在通风良好的楼道里大喘气。
班长拍桌站起来,扶一把眼镜弱弱喊了声,“都别吵了!好好听课行不行?”
浑惯了的几个小子无人理睬,一片混乱之中,安静做着阅读题的斯剑对了下答案,往卷子上画了个大大的红叉,翻着书包找出体育课用过的乒乓球拍。
他直直走向最后一排,球拍狠狠掼向喧哗最盛的那人,电光火石之间,球拍打中课桌书兜的挡板,发出一声巨响旋即擦着那人鼻尖过去,打掉了一片墙灰。
这样大的力道若是真打在人的脑门上,免不得要见血,没人知道斯剑是相信自己的准头,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会不会打中人。
像被人摁了暂停键,教室之内陡然生出一片寂静,女老师闻声推门进教室时,便是一根针落下也能听见响动,斯剑捡起地上的篮球横肘一把丢出了窗外,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人,很有些阴恻恻,“狗日的,欺负孕妇?”
同窗几载,斯剑一鸣惊人,此后在同学之中的风评一度超越了涛哥,是个实实在在的狠人。
某个角度来讲,斯剑实现了自己曾经的理想,虽然这是在对李柬的不满和求不得的怨气的推波助澜之下的一时冲动。
若一切都按部就班能顺利的往下进行,李柬娶妻生子开始转换重心,斯剑继续忍耐考学离开,往后寻寻觅觅遇到别的恋人,大概两人就能像条相交直线,随着时间流逝渐行渐远。
毕竟斯剑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再怎么喜欢,他也总不屑于插足别人的姻缘。
可成也萧何败萧何,正是因为这点儿难以丢弃的正义感,斯剑打破了界线,气冲冲在李柬身上刻下了自己的标签。
那晚斯剑穿好鞋袜跑下楼来,直直冲向牧马人的后座,拉开车门看也不看,推着李柬挤进车厢。
彼时顶灯还没来得及熄灭,李柬带着满心无力和沮丧眯了眯眼睛,他冰凉的手边突然传来一阵温暖,迷茫和错愕之下没能发出声音,眼前这不请自入的侵略者贸贸然开了口,“我妈说,订婚的那件事……黄了?”
第三十一章——倒霉的斯剑(三)
天地宽阔,夜风萧索,每一处变幻的霓虹之下都有无处可归的游人。
亮起的窗口之中,是瘦小的母亲调汤煮面等他回来,也是苛刻市井的女人满腹疑惑等他给个交代,为什么好端端的,突然不肯订婚?
她这辈子遭人嫌弃的时候太多了,多到如今被准亲家母指桑骂槐说了好一通难听话,却也不觉得自个儿受了屈辱。
李柬不想回去,他无处可去,高大的身躯蜷缩在车里,好似花花世界哪里都不能容下失意颓败的一副躯壳。
他希望无人打扰,又期待有人关照,他看着突然近在咫尺的斯剑,如坠梦里,他甚至有些不敢动,怕一不小心发出动静,就打破了镜花水月生出的幻影。
“啊……”李柬眼里盈蕴着烟雾,迷迷糊糊了很久,终于给斯剑一巴掌拍醒,垂目在自己手心摁灭了烟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