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瑞很大,地铁都有十几条。两个人于一千天后在同一家咖啡馆相遇,这样的概率是多少?向悠兀自想着,都忘了给他回句话。孟鸥盯着她发呆的样子,觉得她今天穿的,很像是“祭坛边上成天无所事事的神女”。但他没说出口。他说出口的是这句:“去年年底的同学聚会你怎么没去?”“啊。”向悠被惊得打了个寒颤,眼睛好像“唰”一下亮了起来,“工作太忙了。”每到年末,都是审计人的噩梦。“你怎么不和黄禹说清楚,搞得他觉得是你不想看见我才没去,让我‘滚回去’,把你换过来。”孟鸥看起来很委屈。黄禹是他们高中时的班长,曾经追过向悠。彼时她和孟鸥还没在一起,后来孟鸥说两个人那时已经处于暧昧阶段,但向悠觉得只是同学加普通朋友而已。黄禹是个高高壮壮的阳光黑皮,性格很爽快,酷爱打篮球。而向悠讨厌男生打篮球,或者说讨厌他们打完球后身上的汗味。那种味道只要被熏过一次就会铭记终生,搞得她以后每每看到书上描写男主角打篮球的帅气模样,都会皱着眉头拼命翻页。唯恐速度慢一点,男主角就会从高岭之花变得臭气熏天。但是她没和任何人说过这一点,毕竟不太礼貌。所以黄禹不知道,还总爱在她面前表现。某次他在校篮球赛夺了冠,兴致勃勃地找她告白。他举着奖牌,说要把它送给她。向悠被熏得脑袋“嗡嗡”响,屏息说了句抱歉,扭头逃回了班里。她不知道的是,黄禹一早告诉了所有朋友,他要在夺冠后向她告白。这话一传十十传百,不知怎的,就变成他告白成功了。于是等她回到教室,听到了一阵几欲掀破屋顶的欢呼声。唯有孟鸥闷闷不乐地坐在座位上,脸臭得不行。当天下午的体育课,从不打篮球的孟鸥,突然宣布他要和黄禹lo一场。可惜那时候,向悠折去小卖部买了瓶水。等她回来时,lo赛已经结束了。孟鸥赢了,但向悠没看到。她只看到孟鸥很拽地走到她面前,大马金刀地往她旁边一坐,不由分说地夺过她手里刚买的冰水,仰头“咕噜噜”喝下半瓶,抹了下唇边的水渍,对她笑了一下。向悠很难过。因为她口很渴,刚买的水一口没喝就被抢了。而且往日里总是很好闻的孟鸥,突然变得满身汗味。孟鸥见她情绪不对,笑容僵在了脸上。他犹豫了一下,将还剩一半的矿泉水还给她。被一个满身汗味的人喝过的水,肯定是不能再要的了。向悠委屈到不行,从来没开口嫌弃过人的她,接过水瓶丢到他身上,带着哭腔说了句“你好臭”,就气鼓鼓地跑远了。后来她听说,孟鸥哭了。弓着背捂着脸,撕心裂肺地哀嚎着。不过这也只是传言,“预备告白”能传成“告白成功”,所以这条传言,也不知道有几分可信。反正在一起的这些年,向悠从没看过他哭得这么厉害。她只知道,从此孟鸥对篮球退避三舍,连篮球背心和篮球鞋都不肯穿。-“黄禹他,还打篮球吗?”向悠好奇道。孟鸥不置可否地扯了下嘴角:“横向发展了,估计难。”“噗……”向悠忍不住笑了。是不是男人一进社会就会被注射膨大剂,每每她看朋友圈,从前苗条清秀的小伙儿,工作了没两年,就胖若两人。奇了怪了,孟鸥被漏打了吗?“那你还喜欢‘乔里’吗?”孟鸥问。这个“乔里”,是当初向悠为了气他,故意说自己喜欢篮球,结果把乔丹和库里的名字给记混了。向悠剜了他一眼,梗着脖子道:“喜欢啊。”孟鸥哼笑了一声:“哟,还挺长情。”长情吗?什么样的人算长情?一场恋爱谈四年多算长情吗,最后不也还是分了忘了。忘了吗?向悠盯着他看。更准确来说,是想透过他,盯着自己看。“在看什么?”孟鸥问她。“在看你。”嘴巴比脑子快一步,把答案坦白了。!换做从前的孟鸥,一定会很自恋地对着她笑,说上一句“看我好看啊”。他确实好看,眼鼻嘴都长得可板正,挑不出毛病。但同时他性子太讨嫌,有点儿贱兮兮的,不会好好利用这张脸,让人可惜这副五官长错了人。高中时喜欢他的姑娘不少,他吊儿郎当地往走廊上一杵,便能引来一片侧目。他要是看到你看他,他就对着你笑,笑到你觉得自己看到了个变态,首先打退堂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