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牙——以后再也不喝羊汤了!”
阿雅被自己的脑补惊得从浴缸中坐起,脸色大红,有羞涩,也有羞愧。
她每天有热水澡洗,阿星呢?自己以前真没在意过。
这套小两室一厅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设施齐全,月租要800。
本来她是与另一位女老师合租,每人400,还算承受得起,但人家工作调转去了外地,从下个月起,她要独自承担800房租。
搁以前,她月工资不到两千,绝不可能租住800元一个月的房子,势必要搬走,或者另找人合租。
哪知道天降横财,月入过万,一下子令每月800元的房子变得不算什么了,甚至显得有些寒酸,于是便心安理得地一个人继续租住。
此时一想,自己住这样的房子,是拜阿星所赐,而阿星住的……
本雅有点苛刻了,要不让他搬过来住?反正另外一个房间也是闲着,全当羊圈了。
不行不行,男女合租虽然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但现在已经知道了他对自己怀有非分之想,便不能给他机会,本雅有男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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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继续住教室,又觉得良心过不去。
天气渐冷,那里属实不宜住人,那个张百珍若是不死心,或者再蹦出什么李百珍,赵百珍……
年龄大的倒是不怕,若是张百珍的妹妹呢?赵百珍的侄女呢?
No,肥羊是本雅先发现的,就是本雅的私人财产,可得拴紧了,不能让人抢了去。
洗完澡,上了床,她仍然在想这个问题——
让他住宾馆?太贵。
要不给他另外租个房子?
嗐,无论住宾馆还是另租房子,哪一个也挡不住张百珍、李百珍们啊!
思来想去,唯有把他拴在自己裤腰带上,呃,是拴在自己身边,天天看着才最保险。
到底可不可以让阿星搬来一起住?仅剩这个问题了,阿雅心中激烈斗争着。
若让他住这里,天长日久,他对本雅岂非更加迷恋?
这点毋庸置疑,本雅对自己都很迷恋,遑论别人。
但是,不让他住这里,他就不迷恋本雅了吗?
根本原因不在于住哪里,而在于本雅太有魅力。
话说本雅的魅力还真不是盖的,简直失忆者,不失忆者通杀。
唉,如果美丽是一种罪,本雅便是罪大恶极,罪不可恕喽。暗恋本雅的人多了,防不胜防,有阿星在身边,还可以实时磨练本雅的防狼能力。
看阿星那个小样,分明就是一只小绵羊,无论他多么迷恋本雅,恐怕也只敢暗恋,谅也不敢有所行动。
没看他今天都喝多了,尚且不敢对本雅稍有不敬,戳他脑门半天,连个大气都不敢喘,哈!
小样,若敢炸刺儿,本雅一个下劈腿……
安全不用担心,最大问题是林兵,若兵兵知道他住这里,会怎么想?会误会吧?
嗐,林兵是聪明人,一解释他便能理解。
再说,林兵从高中起就追本雅,临到大学毕业才追到手,珍惜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小误会便翻脸。
本雅这么漂亮,这么能挣钱,还把身子给了他,他舍得分手才怪。
等兵兵回来,大不了让他也搬进来一起住,哎呀,羞死个人。
……
阿雅再不当甩手掌柜了,周六这天的三节课,她全程跟踪,亲自监堂,亲自迎送孩子家长。
阿星只需负责指点孩子画画,比往常轻松了许多。
闹闹的上课时间调整到了晚班,今天是奶奶送来的,但上完课,却需要他妈妈接回去。
张百珍表现的很强大,像没事人一样来接孩子,笑嘻嘻跟红脸阿星打招呼,“星老师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