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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一个也不能少(第3页)

尤其重要的是,唐代后,女皇武则天横空出世,她的上位不止是提高了妇女的家庭地位,更重要的是,她习惯使用很多女做内廷官吏,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纪录片《大明宫》,里面很生动的说明了,武则天的书官吏,内廷侍卫有不少女孩,甚至还组建了女蹴鞠队,这样以来女的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但很有趣的是,恰恰是女权利高涨的汉唐,小妾的地位尤其低。

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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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五代十国,大周后编的舞蹈,小周后调制的熏香,花蕊夫人的妖娆,就可知道那时的风气也很开放,好了,窝囊的宋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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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那个讨人厌的朱熹生在宋朝,大家就以为宋朝是个礼教严格的社会,不是的,朱熹在宋朝其实很不受待见,他的理论发扬光大是在明朝;因为两宋,尤其是南宋,基本上是商业比重大于农业的,那时两宋为了支付沉重的‘岁贡’,大力开启海运,两宋的船队往返于平洋各地,为宋室朝廷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可以让两宋一边付勒款,一边养着大量的臣武将,并且老姓还能过基本上可以的生活。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宋慈的《洗冤录集》,不是看怎么验尸啦,看一下录集中的案例,就可知道当时的市井老姓还有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是很风流婉转的,当然,已经不能和汉唐相比了。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北宋生活顾问》或《南宋生活顾问》两篇种田。

至于两宋的小妾地位,最有名的就是苏东坡那爱妾换骏马的故事,而且那小妾当时已经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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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种田的始祖可以说是《红楼梦》,曹公实乃古今第一大坑主,至今有多少人陷在坑里。

明清时代是封建社会的成熟完善期间,不论是汉人一统的明朝还是遵从了汉人礼教的清朝,风俗习惯是很相似的。妇女地位进一步降低,偏房地位却有些微上升,开始有了贞节牌坊,浸猪笼之类的宗族礼教。但是我这里要说是,不要以为满人的朝廷会比较尊重妇女地位些,不是的,明朝的妇女地位绝对高于清朝。

为什么呢?首先,明朝的**oss是老朱家,从朱元璋开始就把自己的本家朱熹同志拎出来当圣人,明朝前朱熹压根不算是圣人,这死老头一辈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可他自己却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后来那尼姑还俗嫁给了他(从另一面可见宋朝风气),但是人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当圣人了。

明朝是个很矛盾很有趣的朝代,一方面,从那时起,妇女就开始被层层规矩礼教所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明出台法律,赋予了妇女一部分权利,例如财产权(在室女的部分继承权),人身权,甚至离婚权。

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代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纲”之一的“夫为妻纲”的原则,从而形成了法律上“夫尊妻卑”的局面。但是明代的关于离婚权的范围有了扩大,透露出一定的维护妇女权利的信息。

看吧,明朝是不是很有趣,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矛盾呢?现在为大家隆重介绍一位真正的圣人——王守仁,即阳明先生。

他是个真正的全才,举凡,政治,经史,军事,哲,甚至天地理无一不通,甚至还懂种田,在发配贵州期间,还知道农民耕种,他所创立的‘心’,修正了朱熹死老头的那种疯狂禁锢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把五岁的小女儿活活饿死,因为她定亲的未婚夫夭折了这种破事),阳明先生提出天理何人欲一样重要,以“致良知”为核心。

在此背景下,一部分士大夫阶层,从上至下掀起了一股同情妇女疾苦的思潮。他们反对“女人是祸水”和“女无才便是德”的陈词滥调;主张寡妇改嫁;主张婚姻自由和个性的解放。

当然这种潮风气只是一部分的,始终不曾占据明朝思想主导地位,但这依然给明朝妇女带来了一部分权益,虽然很小。

请大家记住阳明先生哦,鞠躬,谢谢。

还有,随着明朝中后期商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的产生,必然促使社会风俗和价值观发生改变,而新的社会风俗和价值观又会带动反礼教思想和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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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清朝,不知大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二鬼鬼往往比鬼还鬼。

满人入关征服天下后,全盘接受儒家正统思想,为了彰显他们统治的合理性,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鼓吹礼教和规矩,从康熙开始,清朝的妇女所受的束缚越来越严重。

《探发现》节目中有一期是关于贞节牌坊的,里面很清楚的说明了一组数据,整个明朝的贞节牌坊加起来不过几十座,而清朝却有几座,每一座贞节牌坊都是多少女的血泪熬成,这还是有表彰的,社会风气如此导向,又有多少几倍于牌坊的寡妇,尤其是晚清,鲁迅先生说的‘吃人的礼教’真是其黑暗。

而清朝的妻妾制进一步发生扭曲。大家看‘九龙夺嫡’等类似小说,会发现一个有趣现象,清朝在皇娶嫡福晋之前,往往会给他先找一个侧福晋,而当嫡福晋进门时,侧福晋一般已经生儿育女(不要跟我说八阿哥那是个案),这种皇室习惯从本质上与儒家的夫妻婚嫁制是严重冲突的。

汉族男在正式成婚前,就算有通房,也不能抬为姨娘,姨娘是要喝过的茶才算数的,至于在正妻进门前,通房就生下孩那是想也不要想;如果真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那个男就很难娶到门当户对的小姐了。

当然清朝的皇室并没有把自己内部的侧福晋制往外推广,但上行下效,达官贵人多少有些去了。

所以作为一个女滴,不论‘九龙夺嫡’时代有多少帅哥,偶都是不愿意去清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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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说明,本是架空的,大致是明清时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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