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一杯大吉岭红茶,乔的这顿简陋的下午茶花了足足一个银币加三十铜币。这个物价大概是阿特洛波斯的三倍,乔刚才说错了,一般人还真吃不起刚烤出来的松巴香肠。
“先生,这是您的热狗和茶。”粉红男孩将纸袋递给乔,“我还以为您是位赏金猎人。”
“还以为?”
“对,您刚出来的时候。”粉红男孩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那群聚在车站前的猎人,“您和他们打扮的差不多。”
“哦,”乔没有回头,他接过自己昂贵却简陋的下午茶,“那是因为我就是一个赏金猎人。”
粉红男孩笑了起来,没有反驳乔,而是问道:“您知道他们聚在那里做什么吗?”
“换消息?我猜。”
“没错。在阿尔忒弥斯,酒馆和车站都是换消息的好地方。但赏金猎人没有钱,请不起情报贩子喝酒,所以只能聚在车站前抽烟。”
“噢,”乔恍然大悟,但随后又有些不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
“因为我喜欢漂亮的有钱人。”粉红男孩说道,“您是第一次来阿尔忒弥斯吗?我可以当您的导游,只要十银币,如果您需要特殊服务,再加十个银币就可以啦。”
尽管粉红男孩吹嘘他的活儿很好,但乔依旧拒绝了他。松巴香肠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吃,乔干巴巴地嚼着热狗,私自把卖热狗的男孩都归类为说谎精。
午后阿尔忒弥斯下起雨来。
此时并非雨季,乔也没有随身携带雨伞的习惯,好在皮衣能为他挡去部分雨水,不过当乔找到落脚处时,他已经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
和繁荣的商业街区相比,金角鹿街要安静许多。街道左右开着许多酒馆和小旅店。因为下雨的缘故,小店里都十分冷清。
乔在金角鹿街转了一会儿,发现了一家小旅店。旅店招牌很小,挂在二楼的窗户旁,上面别扭地写着“猎狗旅店”。一楼是酒馆,一个客人都没有。乔推开门进去时,老板正躺在吧台后面打呼噜。乔蹑手蹑脚地爬上了吧台旁的楼梯,尽管他放轻了脚步,但老化的木板还是发出让人牙酸的吱嘎声。
二楼有一个前台,一个长着雀斑的年轻姑娘坐在那里专心地修着指甲。乔走过去,敲了敲桌子,雀斑姑娘抬起头,兴致缺缺地扫了他一眼,又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了她过分花哨的指甲上。
“一天20铜币。”
乔掏出半个银币,“两天,不用找了。”
也许是小费起到了作用,雀斑姑娘递给乔钥匙时朝他笑了一下,“房间在三楼,如果需要特殊服务,可以打电话到前台。”
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他需要特殊服务?乔想到,难道他看起来很饥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