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锦绣一怔,她已经离开百乐门很久了,以往认识的客人也早就没了联系,这个时候谁会来?难道——难道是——
她霍然回头,三步并作两步奔向门口,跑得太急,差点带翻了身边那把椅子,哐啷一声响,膝头传来一阵剧痛,她也顾不得回头扶一把。
待冲到了门口,看见阿禧身后不远,站着一个男人的背影,长身玉立,修长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识……这一刹那,仿佛连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个名字就要脱口而出的瞬间,他忽然回过了头。
锦绣蓦然呆住了。冲到嘴边的那两个字,硬生生冻结在那里。
不是左震。
来的人,居然是——向英东。
他一点都没变,站在那里,还是英俊倜傥,风度翩翩。锦绣怔怔地看着他,慢慢靠在门框上,忽然之间,好像刚才的力气都消失在空气里。
原来是英少。
刚才狂乱慌张的心跳仿佛一时还没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却一层一层地漫了上来,一直淹到了胸口,这才觉得自己那么的可笑。怎么会以为是左震?怎么可能是左震!
向英东已经走到她面前,“发什么呆?看见我是不是太欢喜了?”
锦绣只得微笑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笑容有点发苦,“欢喜……是欢喜,我只是想不到英少也会来。”她四周看了看,顾左右而言他,“跟向先生一起吗?”
“以前来多半都是跟着大哥凑热闹,不过这回,我是特地来看你的。”向英东道,“好久没见了,锦绣。”
明珠也走了过来,笑着拍拍锦绣肩膀,“难得看见旧朋友,多聊一会儿。阿禧,我们下去,给英少准备几样茶水点心。”
看明珠下了楼,向英东慢慢走进房里,环顾了一圈,看见锦绣铺在桌上烫了一半的衣裳,不禁拿了起来,在手里摩挲一下,“这件衣裳,以前在百乐门常常看见你穿着。”他一边说,一边抬头向锦绣望了一眼,“可是总觉得颜色太淡了,我还是喜欢你那件红色的跳舞裙子。”
锦绣却道:“跳舞的裙子?那件是纱的。一层一层那么华丽,颜色又那么鲜艳,凭谁穿了站在台上,都比平时抢眼。我倒是喜欢这件旗袍多一点,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有几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东挑起眉。
“开始的时候,的确很希望。”锦绣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也曾经喜欢她,对不对?”
向英东默然片刻,终于点点头,“原来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当初第一个看见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台上跳舞,当时我跟旁边的人打赌,这女子以后一定会红遍上海滩。后来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乐门,那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盛况空前,多少人在这里一掷千金,就为了一亲她的芳泽。我也一直以为,明珠早晚会是我的人,没想到她爱上了大哥。”
锦绣无声地一笑,“在英少眼里,只要你想要,哪个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什么都不是。”锦绣声音十分平静,“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英少一向那么自信,因为你有自信的资格,就算撇开向家的家世、撇开你的财势地位不说,但凡第一眼看见你的女人,有哪一个会不心动?”
“你说的,是不是也包括你自己?”向英东似笑非笑,语气戏谑。
锦绣沉默了片刻,什么都没说,只是起身走到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只锦盒来,“英少,有一件东西,我一直很想还给你,可是没找到机会。今天你既然来了,那就正好物归原主。”
向英东不禁有几分好奇,“什么东西?”
锦绣打开锦盒,一只精美的银质打火机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是……我的?”向英东却一呆,伸手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几眼,“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他曾经也说过,打火机这东西总是丢,换了一百个也记不住。也对,以向英东的身世地位,这世上有什么值得记住?不管丢了什么都可以再买回来,生意是这样,女人是这样,更何况小小的一个打火机。
“哦,想起来了。”向英东忽然一拍脑门,“这是当初大兴洋行的老陈从英国带回来的,本来是送给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饭,我一时喜欢就顺手拿了过来。”
锦绣怔了怔。这个……原本竟是左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