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暗,落日夕阳在西边的天空挂着,似乎还在贪念人世间的繁华。
和司徒格并肩走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是任小茴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她小心翼翼的数着脚步,迎面洒来的是快要没入地平线的金色余晖。
十年前,最近距离的接触也就是打扫卫生之后两人抬着垃圾桶,一左一右,虽然那会儿谁都没有讲话,但任小茴的心情比什么时候都要好。
她侧过头看了司徒格一眼,笑着说,我记得你以前老是留下来打扫卫生。
“呵,我差点儿都忘了。”司徒格有点儿意外,也笑着说,“那时候不懂事,太叛逆了。”
“我可记得。”任小茴说的坦荡荡,一点儿也不心虚,“那会儿我刚好是劳动委员,长这么大就当过那一次班干部,所以记得特别深刻。”
也是在那个时候,任小茴才有机会跟司徒格近距离接触,才在那个落日的黄昏,看着司徒格被拉长而远去的身影,心跳久久无法平息。
那一刻她甚至觉得同学和老师都错怪他了,甚至有一段时间狂妄的觉得只有自己才真正能了解他内心潜藏的纯真。
“在我的印象中,你应该算是三好学生之类的。”司徒格说。
“那都是假象。”任小茴说得理所当然,“其实,我上课很少认真听讲,大多数处于神游状态。”
“神游?”
“恩。”任小茴认真的点头认真的说,“就是眼睛盯着黑板,脑袋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司徒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伸手揉了揉任小茴的短发,笑着说,你还真是可爱。
任小茴的小心脏又开始扑腾起来,低着头偷笑。司徒格手心的温度直接透过脑皮层送到神经中枢,再送到心窝,温度一路都处于保鲜状态。
“我都习惯了,所以,成绩也就一般一般。”
司徒格轻声笑了笑,没有接话。
任小茴也跟着呵呵干笑了两声,赶紧在心里苦苦的寻找新的话题,可是又惶恐那些个话题都不对司徒格的胃口,这种滋味真是难受极了。
就在这时,街道两旁的路灯和周边的霓虹灯突然一齐点亮,漆黑的水泥地上呈现出淡淡的暖黄色,映着两人渐渐前行的身影。
“时候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去吧。”司徒格终于开口,但这并不是任小茴想听的话。
“嗯。”任小茴还是乖乖的回道。
她知道自己不能太贪心,要不然惹得司徒格反感就不好了。
反正,来日方长。
车窗外的灯光和行人车辆从任小茴的脸上一晃而过,她突然反应过来,赶紧说,麻烦先把我送到西街。
司徒格放慢车速,偏过头问,怎么突然要去那里了?
西街是这个城市最破旧古老的一条街,市政府从好几年前就说要好好修整一番,完善并保存好这一条街的文化,但时至今日仍旧毫无任何建树。
除了古老的石板街和两边陈旧的房舍,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挂上一排排的大红灯笼,其余时间都很惨淡。
任小茴之所以要将书店开在这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喜欢这条古街,不管是上学还是毕业之后工作,她经常都会跑来这里淘书。当一次无意间得知这个书店的老板要转让,回去之后便硬拉着老爸老妈协商,不管死活都要将书店盘下来,还保证每月上交1000块钱的营业额。
在这个不怎么发达的城市里,一个月两千块的工资已算不错,当任小茴辞掉月薪三千五的工资立志做一名书店的老板娘时,老爸老妈的脸色比僵尸还要惨白。
“朋友还在帮我看着书店。”任小茴说,“我得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