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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塞德里克番外(第1页)

“妈妈,弟弟好可爱。”许久没回家的姐姐抱起摇篮中的小婴儿吻吻他的脸。

“妹妹的眼睛居然是蓝色,和我一样。”刚刚从大学城驱车几十公里回来的哥哥顺手抱起妈妈左手边的小孩。

“你们以后是哥哥姐姐了,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爸爸欣慰的伸开双臂拍拍哥哥的肩,摸摸姐姐的头。

“我还以为你们都上大学了,我会寂寞,现在好了,又有两个小可爱了。”妈妈的手被爸爸抓住,两人相视而笑。

多美好的一家,儿子优秀,女儿靓丽,现在又新添了一对龙凤胎。

只是谁也没有注意到此时躲在门后的我。我不像哥哥那么聪明,成绩一直是倒数,也不像姐姐那么漂亮,我长的很胖,走起路来就像弹动的肉球。从来没有人觉得我可爱,也没有人觉得我讨厌,因为他们常常将我遗忘,就像今天这样。

我咬着食指,指甲里黑乎乎。我用手擦了一把鼻涕,羡慕的看着屋里的场景,我很想进去,我也想把把那两个小孩,但我实在在房间里找不到我的位置。作为沃伦家的第三个孩子,我不是家里的第一个男孩,也不是家里的第一个女孩(有时候我真的怨恨,为什么人类只有男女两个选项),在我出生前,爸爸妈妈已经将关爱给了哥哥,将宠爱给了姐姐,他们有儿有女。孩子的到来不再让他们感到惊喜。更何况,我并不是一个被期盼着出生的孩子。妈妈体弱无法流产,所以我出生了。当时哥哥姐姐正处于叛逆期,爸爸妈妈每天都围着他们团团转。而我经常被饿的哇哇大哭,很明显,他们都忘了家里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也许正是因为小时候饿怕了,当我可以自己吃饭时,我每次都吃的很快也很多。我从来不需要妈妈喂,也不需要爸爸哄。我坐在自己的小凳子上,拿着小勺,一口口往嘴里送饭,乖巧的没有声音。我用的是姐姐用过的小勺,穿的是哥哥小时候穿过衣服。我的房间在阁楼,因为我们家只有四个卧室,没有任何人想让出自己的房间。我并不觉得不公平,毕竟先来后到嘛,事实上,我很喜欢阁楼,因为那儿大多数时候都很安静。我经常躺在床上,看着鸟儿从我窗前飞过,在天空中留下一条条寂寞的漂亮曲线。

白天爸爸妈妈都要出去上班,哥哥姐姐要去学校,我有一个保姆,她的英语说起来结结巴巴的,还带有很浓重的口音,和她相处了三年,我也只知道她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家里很穷。晚饭时,大家会聚在一起聊天,谈谈白天遇到的趣事,往往这个时候都是哥哥的舞台,他说话很风趣,也很健谈,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里都是他在说话,其间爸爸妈妈和姐姐会间或插上一两句,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也会坐在旁边傻笑,虽然我全程都一言不发,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还没有上学,我也不知道总统是什么东西。不过,那时候,即使只是一个听众,我也觉得很幸福。很久之后我回忆起来,大概正是因为那时的沉默,让大家慢慢的遗忘了我的存在。

我染上了爱吃东西的怪僻。每当我一个人时,我就很想把东西塞到自己嘴巴里。有零食的时候,我吃零食,没有零食的时候,我会咬自己的指甲。也许是因为我吃的太多,日积月累下来,我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身体变成了一个圆球,胖胖的四肢就像插在肉丸上的牙签。

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体型是在幼儿园的操场上,男孩子们围着我大喊“肥猪!”,他们一边喊,还一边把手上的小石头,沙子,树枝扔到我身上,似乎想看那些东西会不会撞到我身上后再弹起来。

我抱着头蹲在地上,看着他们像过节一样兴奋的指着我大笑,直到老师将他们都赶走。

晚上爸爸来接我的时候,老师和他说了这件事情,并暗示他让我减肥。可惜爸爸心不在焉,一关上车门,他又开始和姐姐讨论她新男朋友的问题。我团在后座上,吸着胳膊上的伤痕,血的味道有点腥,我不喜欢。爸爸和姐姐在前面大声吵架,似乎爸爸很不喜欢姐姐的新男友,他说他是流氓,他吸毒,他只会把姐姐带进地狱。他们吵了一路,然后在家门口不欢而散。爸爸将家门狠狠的关上,他吼道,“如果你和他在一起,就永远不要回来。”姐姐提起包,头也不回的离开。

谁也没有注意到,我被关在门外,无处可去。

我们家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小屋,位处郊区,独门独户,门口有长长的车道和草坪。我爬上阶梯,敲了很久的门,没有人理我。天色越来越暗,我坐在阶梯上看着天上的星星,亮亮的,一颗一颗在天空中闪耀,那么远,那么近,就像我的家。

我一直在门口坐到半夜,家门开了。

“妈妈……”我揉揉眼睛,有点开心。

但是妈妈爸爸却从我面前匆匆跑过,她们跳上车,很快车灯消失在门口的马路上。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哥哥在酒吧和人打架了,半夜被送到医院急救,急坏了所有人,就连我住在另一个城市的爷爷奶奶也赶了过来。除了我不知道,我推开没有关好的大门,顺着楼梯爬到我的房间,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饿醒之后,我去厨房里找吃的,吃饱了,继续回去睡觉,没有白天和黑夜之分,我就像一个幽灵在这栋房子里游荡。

直到我挖出最后一袋薯片,家里终于有人进来了,爸爸推着坐着轮椅的哥哥,妈妈和姐姐关切的跟在后面,我拿着打开的薯片袋站在房门口,看着他们从我眼前走过。没有人看到我,或者即使看到了,他们也没有心情多施舍给我一个眼神。

很多年后想起这一幕,我心中意外的没有仇恨,我只怨自己出生的太晚,晚到爸爸妈妈已经没有精力和心情再从头开始照顾一个小孩。

我就这样慢慢长大了,我越来越胖,也越来越沉默。我没有朋友,或者我没有一般人意义上的朋友。我有很多拼图和图书。没有人愿意和我玩时,我就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或拼图或翻看厚厚的书本。

我的拼图从50块,1000块,到1000000块,我拼起的图形越来越复杂,我独自停留在房间里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我迷上了《哈利·波特》,里面的哈利让我想到自己,虽然我没有像他那样凄惨的在楼梯间里长大,但我和11岁之前的他一样,一直是一个透明的存在。只是他比我幸运,他去了霍格沃兹,有了两个好朋友,最后他战胜了伏地魔,成为魔法世界里了不起的大英雄。

我是如此的痴迷于这个故事,以至于当我上大学时,我的室友开始嘲笑我为“不切实际的肥猪”。因为我的宿舍里堆满了《哈利·波特》的书籍、海报和相关产品。他们捏着鼻子讥笑我,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只想吃天鹅肉的青蛙。

不过没过多久他们就沉默了,因为我虽然胖,但是我的脑袋很好用,当他们发现我可以帮他们写报告和完成论文之后,他们不再嘲笑我,他们开始忽视我。除了将作业交给我,他们不再和我交谈,因为他们害怕被人看到他们和曾经被他们戏称为“肥猪”一样的室友说话,这令他们感到耻辱,尤其是他们还发现自己的智商不及我。

我沉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和小草说话,我和学校的栏杆交谈,我甚至还和教学楼前的石头成为了好朋友。我一点也不寂寞,因为我是我心中魔法世界里的英雄。在那个世界里,我打败了伏地魔,让每个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就像他们崇拜哈利一样。

我的死因是一场车祸,在弥留的最后一刻,我看到爸爸妈妈牵着弟弟妹妹,姐姐哥哥牵着自己的小孩围到我床边,我的目光缓缓的扫过他们焦急又愧疚的面容。说实话,那一刻我很开心,长久的期待在那一刻终于成为现实,其实老天对我很不错。

只是——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不要被遗忘。

“塞德里克,快醒醒。”

“妈妈。”我揉揉眼睛,看到床对面镜子里照出一个黄色卷发的帅气男孩。深棕色的眼睛微微眯着,表情是刚起床的迷茫。

“我马上要去圣戈芒,你等会帮我去蜘蛛尾巷看望一下利维亚。”

“蜘蛛尾巷?”

“恩,她被马尔福家赶出来后就住在那里,好狠心的人,真是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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