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有关条款,中朝方代表提
出了停战后迅速遣返全部战俘的原则。
不料&ldo;联合国军&rdo;代表拒绝表明态度,要求先交换战俘名单。
12月12日,中朝代表正式提出5点建议:
一、确定双方释放现在收容的全部战俘的原则。
二、商定在停战协议签字后最短可能的期间内,双方
分批释放及遣送完毕其所收容的全部战俘,并确定重伤、
病战俘应先在第一批内释放及遣送的原则。
三、建议双方交接战俘的地点,定在开城板门店。
四、建议在停战委员会下,双方各派同等数目人员组
成遣俘委员会,遵照上述协议负责处理战俘的交接事宜。
五、上述各项一经双方同意确定后,即行交换现有的
全部战俘名单。
按理这不存在什么问题。
可&ldo;联合国军&rdo;方面始终避免在遣返战俘问题上作出反应,又
提出了两个纯属枝节的问题,一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派人到双方
战俘营访问,二是首先交换战俘名单。
&ldo;英语中有一句谚语&lso;:不买装在口袋里的猪&rso;。不首先交换战
俘资料,我方不能而且不愿做出任何轻率举动。&rdo;
在&ldo;联合国军&rdo;代表利比海军少将心目中,这就是一次人口买
卖。
好吧,那就先交换名单。
拿到名单,双方都大吃一惊。
&ldo;联合国军&rdo;当时收容的中朝战俘约有132474人,其中中国军
864
开
国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