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带着婀娜到尼泊尔去拍照时是三月。尼泊尔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正雪融,绿茸茸的小糙长得似绒毛,空气如水晶,村中孩童欢笑的面孔使我俩心旷神怡。
婀娜并不是我的女友。
她是一个活泼美丽的女郎,诚然,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她是一间杂志的编辑,而我是职业摄影师,我们到尼泊尔是为了拍一辑当地妇女与孩童的照片。
是以我们并没有住尼泊尔帝国饭店,我背着背囊,带着一吉普车的行装,随时预备架起尼龙帐篷在山坡睡上一觉,这害苦了婀娜。
像一切都市女郎一般,她娇生惯养,唯一的运动限于穿了三点式泳衣站在沙滩上拍照,或是提着网球拍在球场上来回踱步,一到尼泊尔郊区,她就嚷吃不消。
早上睡醒,挖起一团雪擦擦脸我就吃早餐,吉普车尾箱放着整整两大箱罐头,包括番茄汁烤豆与啤酒,以及用来分给孩子们的许多巧克力,全部不合婀娜的胃口。
她也真有办法,在乡村买来干净的鸡,生了火烤来吃变相的叫化鸡。
婀娜说如果有办法弄到龙井,可以在尼泊尔落籍,时代女性都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在这以前,她与我去过希腊拍摄土制船只,晒得像黑鬼头似的回来,一副欧洲新潮儿的模样。在希腊,我们还有男女之别,现在就成了兄弟姊妹。
真可惜,婀娜长得那么漂亮,身材又那么好……我耸耸肩,或许应该庆幸,因为友情更加难能可贵。
这一次来尼泊尔,跟上次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往后发生的事,却是我们两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当夜我生了火,在电筒下阅劳伦斯的诗,口中嚼着口香糖,真有一种永远不想返回文明的感觉。
婀娜裹着毛毯过来我身边坐下。
我放下书,“怎么?仿佛有所感触似的。”
她抬头看着星空,“这里真好。”她说。
“欠一个热水龙头。”我说。
“是呀,但是在这里,谁也不在乎我是不是戴着金劳力士手表。”她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故意打岔,“还不是一样势利,孩子们见你手上有巧克力。就来亲近你。”
婀娜埋怨说:“你真煞风景。”
“嘿,我算煞风景?你下次另外找人陪你去利马高原吧。”
“乔穆,”她无奈,“我在等着看什么人来收服你。”
“你呢?你为什么不使尽浑身解数?”我问。
她取起劳伦斯诗集往我头上拍下来。
我说:“嘘,有异声,听。”
她侧侧耳朵,“没有声音呀,少见鬼。”
“我明明听见脚步声。”
“尼泊尔没人落蛊,又没人懂吹毒箭,我不怕。”她笑。
“不怕就睡吧,明天已是最后一天。”
“你没有留恋?”婀娜问。
我拍拍她的肩膊,“睡吧,我们是香港人,离不了那块地方。”
她忽然一震,“乔穆,我听见铃声。”婀娜站起来。
我取笑说:“猎头族来了。”
“瞎说。”
她取起电筒照过去,“谁?”她用学来的尼泊尔土语问道。
我们的面前有一片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