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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少年就着桌子在写东西,他是很特别的男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比一般人都坚强,坚强到不像十八岁的男孩。“嗨!”护士来到床前,“准备好了吗?”“时间到了吗?”他抬首,微笑地望着护士。“差不多了,器官移植中心的人已经在路上了。”护士左看右瞧,“你的家人呢?”“他们有事要忙。”他继续写字,那像是信纸,写着她看不懂的语言。护士暗自惊讶。心脏手术可不是小手术,怎么会没有家属陪同呢?男孩看起来如此镇定,仿佛等会儿只是要去喝杯咖啡般轻松。“你在写什么呢?”她难掩好奇地问。“遗书。”少年头也不抬地回话,落下最后一笔,折好信纸。“喔,亲爱的!我们的史蒂芬医生可是心脏科权威,你应该要有信心。”“我阅读过相关书籍,知道存活率跟排斥率的多考寡。”少年依旧面带笑容,“这只是以防万一。”桌面上有两封信,意思是有两封遗书。护士将床降平,医生刚好抵达,他们推着病床,前往手术室。今晩在威斯康星州有场意外,造成一名骑士脑死,这名骑士的器官,有三个州的七个病患在等着。少年是其中之一。“可以交给你保管吗?”少年把信递给护士。“我?”她有点讶异,但还是收下,“没有问题。两封信,一封给你的家人,另一封……”给家人那封信写的是英文。“我的妻子。”少年说到妻子时,脸上泛出甜蜜的笑靥。哇!围绕着病床的人见到少年的神情,不由得感染到一种幸福,少年笑弯双眼,上扬着嘴角,仿佛女孩就在眼前似的。“你不是末十八岁吗?”医生惊讶,“你已经结婚了?”“嗯。”少年露出住院以来从未有的笑容风采。“谁是那个幸运女孩?”大家一起露出微笑,“看你一脸幸福样。”“我才刚分手,就被一个十八岁的小子刺激到。”实习医生跟在后头﹐装出一脸可僯样。医生们开始聊天、调侃着,气氛一片融洽。少年望着移动的天花板,脑海里浮出杜玫儿甜甜的笑容。玫儿一定很恨他吧?因为大多时间他几乎对她不闻不问,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他的身体状况时好时坏,却没有糟到无法跟她联系的地步,他是刻意的、存心地忽视她。因为他每天都在跟死神搏斗,是今日躺下,就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阳光的人哪!一个没有明天的人,有什么资格让一个健康的女孩等他?到了美国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甚至以医院为家,每次的发病,他都觉得他的时候到了。看着爸爸妈妈心急如焚,瞧着他们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的神情,他深深地知道,自己是个累赘。遥远的另一端,有个女孩也在担心他,他不能让她也遭受那种痛苦。心脏比想象中难等,他不时遇见隔壁病房有脑死的病人,看着爸妈去求对方家属捐赠器官,然后被羞辱、被追打着离开病房;也常见到比他先得到心脏的病患欢天喜地的全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然后手术后排斥严重,没两天就往生了。医生说,他脆弱的心脏已经无法负担他成长的身体,如果再不尽速移植,只怕他捱不过十九岁。苦等不到心脏,他意识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不该再让玫儿等他。所以清醒时,他会忍着思念,不跟玫儿联系,只是看着她的照片静静度过还能呼吸的每一天。他要爸妈答应他,不让玫儿跟他们一样承受这种悲伤的沉重压力、承受那种随时会失去他的痛苦,所以不能对玫儿提起他的病情,也不要提起他好想她。爷爷奶奶生病的消息传来时,他紧张地想要立刻回国,结果由于情绪过度激动,当晚就发病,再次进入手术房,又在胸前划上一刀。醒来时,爷爷奶奶往生的噩耗便已传来。想哭但不能痛哭的感觉是什么?他深深地体会到。若激动大哭,他立刻被注射镇定剂,只能虚弱地躺在床上,含泪无声想他最亲爱的爷爷奶奶。他原想不顾一切地回国去看爷爷奶奶最后一面,却又因为悲伤过度陷入昏迷;醒来时,管家告诉他,爸妈已经飞回去,要他安心养病。然后,今早医院通知他,他等到心脏了!他传了封短信给爸妈,请他们保密,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返国时,就会看到重获新生的儿子。如果不幸,也只是提前结束他痛苦虚弱的人生罢了。进了手术室,一切就绪,他们即将麻醉他。很奇怪,他满脑子全是杜玫儿的影子。没有回去吊唁,还给了她那张字条,玫儿一定气炸了吧!她会认为他无情无义、冷酷无情,连最亲爱的爷爷奶奶去世都不在存乎。她会更加恨他吧!恨也好,总比怀抱着那份爱恋,等待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人好。“准备好好睡一觉了吗?”护士温柔地对他笑说。“嗯,”他微微一笑,忽然僵住,“等等!”所有人都看向他,有些惊讶。“把另一封信撕掉,写中文的那一封。”他看向护士,紧张地交代,“答应我,你等会儿一定会撕掉那封信。”“好。”可那一封信不是写给他妻子的吗?“如果我死了,”他双眼凝视着医生,“不要让我妻子知道。”没有人回答他,因为没有一位医生会希望病人死在自己的手术台上。“你很爱她的话,就该努力活下来。”有个声音,飘飘渺渺的,他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但是字字句句清楚地传进脑子里。是的,如果他死的话,就别让玫儿知道他的情况。让她恨着他|厌恶他,然后在失去所有音讯的某一天,她会彻底忘了他。忘了他吧。『7』女人匆匆忙忙地出了地铁,开始拿着手中名片左顾右盼,找寻店家的位置,斑马线边的红灯转成了绿灯,她加快脚步,往对面走去。夏天实在越来越热,光走个路就能让她满身是汗。好不容易到了巷子内,精致但小巧的咖啡厅,女人愉悦地推门而入;玻璃门上的贝壳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的,引起店员的注意。“欢迎光临!”l型的咖啡厅深处,冲出一个小女孩,直直地往女人身上扑去;女人开心地抱起她,跟店员点头微笑后,便抱着小女孩往最里头走去。最深处的桌边,坐着一个蓄有一头长黑发的女人,她有张美丽且精明的脸庞,慧黠与干练全写在脸上,五官精致得让人不禁多看她两眼。“溱溱,有没有叫人?”黑发女人抱着女孩说。“有,玫儿妈咪。”女孩开心地抱住杜玫儿的颈子,小嘴自动嘟上前,给了她好几个响吻,“好想你喔!”“玫儿妈咪也好想你啊!所以……”杜玫儿从袋子里拿出一件可爱的洋装,“看看这个粉红kitty是要送谁的?”“溱溱?”溱溱的两眼全亮了。“答对了!来,给你,下次跟玫儿妈咪见面时,要穿这件来喔!”溱溱不敢收,偷偷地往母亲那边瞧,直到母亲点了点头,她才开心地收了下来。“不可以开,回去妈妈再帮你试穿。”罗浔歌笑着交代女儿,接着转头轻斥杜玫儿,“每次都送她那么好的东西,会惯坏她的!”“我们多久才能见一次面,惯坏她我甘愿。”她甜甜地笑了起来。谁让她是溱溱的干妈呢。“浔歌,你还没点东西啊?”“等你到了才送餐,我点了份松饼。”把孩子抱回自己身边,罗浔歌再把图画本跟笔交给孩子去玩。“这次上来几天?”她托着腮问,真希望能多跟溱溱玩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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