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出发
九月二日,在准备妥当之后,中国海军西太平洋舰队驶出了胶州湾。
其实,这就是换了名字的特混舰队。
舰队的核心是三艘“秦始皇”级舰队航母。与大战爆发的时候,“秦始皇”级几乎没任何变化,只是在七月的“海峡行动”结束之后,利用“汉武帝”号进行维修的机会,三艘航母都安装了光学助降设备,提高了舰载机的着舰成功率,而且对于飞行员在夜间降落很有帮助。
掩护三艘航母的是六艘大型巡洋舰,即“柏林”号(因为不是主力舰,加上该舰跟随冯承乾回国,所以没有像另外五艘德意志第二帝国援助的战舰那样更改名字)、“北京”号、“天津”号、“南京”号、“太原”号与“郑州”号。其中,前三艘是标准的大型巡洋舰,后三艘是防空巡洋舰。按照海军编制,每艘航母都有一艘大型巡洋舰与一艘防空巡洋舰伴随,大型巡洋舰是主要防空力量,防空巡洋舰则是航母的帖身保镖。六艘战舰的状态都极为良好,而且在“海峡行动”中都收获了战果,其中“北京”号还创造了在一场战斗中击落四架敌机的记录(这个记录一直保持到一九四二年初,才被刷新,而且再次创造记录的,依然是“北京”号)。
除此之外,还有四艘轻巡洋舰与八艘专门反潜的驱逐舰。
事实上,中国海军是最先专门建造反潜驱逐舰的国家之一,而且对驱逐舰的用途有着极为明确的定位,其主要职责就是反潜,次要职责是防空,最后才是用鱼雷攻击敌舰,因此中国海军的驱逐舰与当时其他海军的驱逐舰,特别是日本海军的驱逐舰有很大的差别,甚至可以看成是两种不同的战舰。
在日本海军中,驱逐舰的首要职责是制海,即用鱼雷攻击敌舰。
有趣的是,日本海军甚至把驱逐舰当成了夜战的主要力量,即驱逐舰在夜间用鱼雷攻击敌舰。
日本海军的做法也可以理解。
要知道,航母在夜间没有作战能力,只能在白天作战,因此在夜间发起攻击是最有效的反航母手段之一。问题是,主力舰的夜战能力也不是很强,而且夜间炮战的交战距离、炮击命中率都不会高到哪里去。更重要的是,主力舰的速度不够快,几乎没有机会在夜间逼近速度更快的航母。当时,几乎所有舰队航母的速度都在快速战列舰之上,可以轻而易举的摆脱主力舰。
如此一来,日本海军的驱逐舰就很有特色了。
当时,日本驱逐舰有四个较为明显的标志。一是吨位大,普遍在两千吨左右。二是航速快,最满的都有三十五节。三是火炮口径大,普遍配备了一百五十毫米以上的主炮。四是鱼雷多,普遍都有两座五联装鱼雷发射器,多的有三座。
相反,中国海军的驱逐舰就没有“奢华”了。
大战爆发时,中国海军只有一型驱逐舰,即“苏州”级。该型驱逐舰的排水量只有一千一百吨,只配备了三门一百二十毫米舰炮、一座五联装鱼雷发射器,反到是配备了多达十二门的四十毫米高射炮与二十门二十毫米机关炮。此外,“苏州”级还有一件秘密武器,即投射式深水炸弹发射器。
要知道,当时几乎所有驱逐舰上,都只有深弹投放导轨。
说得简单一些,深弹投放导轨安装在战舰尾部,只能攻击战舰后方的潜艇,而无法攻击战舰前方的潜艇。如果发现了前方的潜艇,驱逐舰得冲到潜艇前面投放深水炸弹,或者是在到达潜艇上方后转向。深水炸弹发射器就不一样了,主要安装在战舰前部,可以向前方投射深水炸弹。
可以说,“苏州”级是典型的反潜驱逐舰。
与驱逐舰一样,中国海军的清巡洋舰也与日本的轻巡洋舰有很大的区别。
事实上,日本海军一直不太重视轻巡洋舰,甚至把轻巡洋舰当成了驱逐舰一类的辅助战舰,认为轻巡洋舰的主要价值就是为主力舰拦截对方的鱼雷舰艇,以及在海战中用鱼雷攻击敌人的主力舰。
说白了,日本海军对轻巡洋舰的定位极为模糊。
严格说来,在大战爆发前,日本海军根本没新式轻巡洋舰,保留的几艘轻巡洋舰都是在一战末期、或者是“华盛顿条约”初期建造的,性能早已落后,而在“华盛顿条约”作废后设计建造的“阿贺野”级还没有服役呢。
日本海军不重视轻巡洋舰,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日本海军太重视重巡洋舰了。
要知道,“华盛顿条约”把轻巡洋舰与重巡洋舰都归为巡洋舰,而巡洋舰的总吨位受到了严格限制。结果就是,日本海军建造了太多的重巡洋舰,也就没有办法建造足够多的轻巡洋舰。
事实上,这也是日本海军把驱逐舰大型化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