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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淑玉闺房(第1页)

德安府孝感县内,住着一位年方十八的秀才,许献忠。此人眉目如画,风度翩翩,气质非凡。与之对门的,乃是一名屠户萧辅汉,膝下育有一女名唤淑玉,芳龄十七,花容月貌,端庄娴静。淑玉深居简出,整日于楼上专心刺绣,足不出户。

此楼紧邻街巷,许献忠每每经过,淑玉于楼上亦能窥见其身影。两人隔窗相望,久而久之心生爱慕,暗生情愫。时日既久,二人终于打破沉默,私下言语传情。许生以言语试探,淑玉含羞微笑,默许其心意。某夜,许献忠借助楼梯悄无声息地攀上楼阁,与淑玉携手步入闺房,两情相悦,共度良宵。待到鸡鸣破晓,许生欲归,淑玉与其约定夜间再续前缘。淑玉心细如发,担心梯子夜间暴露引来他人注意,于是提出巧计:备一圆木置于楼枋之上,将一匹白布一端系于木上,另一端垂至楼下。许生只需夜间紧握白布,淑玉便可在楼上用力拉动,将其悄无声息地带入闺房。许生听罢大喜,当晚便依计行事。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幽会方式,二人持续了半年之久,邻里间已有耳闻,唯独蒙在鼓里的萧辅汉浑然不觉。

忽有一夜,许献忠因友人设宴,深夜未归。适逢一化缘和尚明修,手持木鱼沿街叫唤,偶然瞥见楼上悬垂至地面的白布,误以为是户主晾晒未收,心生贪念,遂停下诵经,走近欲窃取。谁知手刚触及白布,便感觉有人在楼上用力拉扯,和尚心知有异,料定必是哪家妇人借此接引情夫,便不再挣扎,任由对方将自己吊上楼去。及至楼阁,果见一女子,和尚见其美貌,顿时心生邪念,满脸堆笑道:“小僧与娘子真是有缘,若肯舍我一宿,便是功德无量,恩重如山。”淑玉听罢惊慌失措,急忙辩解:“我乃良家女子,已有婚约在身,岂能失身于你?若你放过我,愿以银簪一支相赠,速速离去。”和尚色胆包天,冷笑道:“是你将我拉上来的,今夜你是走不了了。”随即强行搂抱淑玉,欲行不轨。淑玉怒不可遏,高声呼喊:“有贼在此!”奈何此时其父母已熟睡,未能闻声救援。和尚恐惊动四邻,情急之下抽出利刃,残忍地将淑玉杀害,随后取走其银簪、耳环、戒指等物,匆匆下楼而去。

翌日清晨,淑玉母亲发现女儿迟迟未起,心生疑惑,遂前往其闺房查看。推门而入,却见女儿倒在血泊之中,已然香消玉殒,死状惨烈,凶手身份成谜。邻里之中,早有对许献忠与淑玉之事心存不满者,趁此机会向萧辅汉进言:“令嫒与那许献忠暗中交往已有半年有余,昨晚许生在朋友家宴饮,恐怕是借酒壮胆,一时冲动之下误杀了令嫒,凶手非他莫属。”

萧辅汉闻听此事,想起坊间盛传包拯断案如神,决定立即状告许献忠,请求公正裁决。状纸之上,他愤然写道:

“状告许献忠犯下强奸杀人之罪:此人生性恶劣,狡猾如狐,行为败坏,犹如禽兽。窥觑我女淑玉美貌,处心积虑,百般算计,意图玷污。昨夜,其酒后佩刀,悄然潜入闺房,强行搂抱欲行不轨。淑玉坚贞不屈,许生竟狠心拔刀将其刺杀。事后,还窃取了淑玉头上的簪子与耳环,趁乱携赃逃离。邻居皆可作证。此人本应为人师表,却使书香之地瞬间变为荒芜之地;原本应是泮池之龙,却突显恶龙本色。视法律如鸿毛,道德沦丧。恳请青天大人速速惩凶,赔偿血债,草民泣血叩告。”

彼时,包拯为官清廉,断案精准,声名远播。接到萧辅汉的状纸,他立刻批准立案,并差遣衙役传唤涉案人员——原告萧辅汉、被告许献忠以及相关证人等,定于近日开堂审理此案,以期查明真相,公正断决。

包公端坐在堂上,目光如炬,审视着堂下的众人。他首先询问了左右邻居萧美和吴范,二人均证实道:“萧淑玉平日居于沿街楼上,与许献忠已有半年私情,此事除了她父母,众人皆知。但说到杀人之事,夜深人静,我等实在不知详情。”

许献忠面色惨白,却仍坚持道:“我与淑玉之事,确实瞒不过众人。若因此定罪,我无话可说。但杀人之事,绝非我所为。”

萧辅汉冷笑一声,反驳道:“他这是想避重就轻,其心可诛。淑玉房内,只有他一人能进入,不是他杀的,还能有谁?定是淑玉要断了他这淫念,他才怒起杀心。年轻人心性不定,哪会顾及什么情意?若非老爷严刑逼问,他岂会招认?”

包公审视着许献忠,见他眉清目秀,性情温和,不似凶恶之徒,便问:“你与淑玉往来时,楼下是否有人经过?”

许献忠答道:“往日并无他人,只是这个月,常有个叫街的和尚夜间敲木鱼走过。”

包公听罢,心中已有定数,怒道:“如此看来,必是你杀的无疑!现在问你,你可甘心认罪?”

许献忠心中慌乱,只得答道:“甘心。”

于是,包公下令重打四十大板,将他收监。随后,他秘密召来公差王忠和李义,低声问道:“近日那个叫街的和尚,住在何处?”

王忠答道:“在玩月桥观音座前歇脚。”

包公点了点头,吩咐二人:“你们可悄悄前往,如此这般行事。”

僧明修手持木鱼,又开始在街头叫卖。三更时分,他打算过桥找个地方歇脚。当他走到桥上时,突然听到桥下传来阵阵凄厉的叫声,仿佛有三个鬼魂在桥下哀嚎。明修心中一惊,坐在桥上开始念诵阿弥陀佛,希望能驱散内心的恐惧。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像是女人的哭泣,她边哭边喊道:“明修,你这个恶僧,你竟敢强奸我!我不愿意,你就杀了我。我阳寿未尽,你凭什么夺走我的生命?你不仅杀了我,还抢走了我的首饰。我已经向阎王告状,他派了两个鬼差来捉你。你现在念经也没用,赶紧把抢的东西还我,再给我烧些纸钱,不然我再告到天庭,定要你的命!”

明修一听,吓得魂飞魄散,连忙解释道:“我一时糊涂,想要强奸你,见你反抗又怕被人发现,所以一时失手杀了你。你的首饰我都留着呢,明天我就去买纸钱和经卷超度你,千万别再告到天庭了。”

那女鬼听了还是哭个不停,另外两个鬼也继续叫唤,声音更加凄惨。明修只能继续念经,祈求鬼魂放过他。

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两个公差,用铁链锁住了明修。明修惊恐万分,以为是鬼魂来索命,大声求饶。公差王忠冷笑道:“明修,你别叫了,我们是包公派来的公差,不是鬼。你做的坏事,包公已经知道了。”

明修一听,顿时如泥塑木雕一般,只求看佛面求赦。王忠不屑道:“你真是个假和尚,强奸还念佛。”说着就把明修锁起来带走了。公差李义则收集了明修的禅担、蒲团等物品一同离去。

原来,这一切都是包公精心安排的。他早就命令两个公差雇了一个娼妇,在桥下扮作鬼魂,吓出了明修的罪行。第二天,公差们带着明修和娼妇去见包公,将明修强奸不从而杀人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叙述了一遍。包公听后,命人取出库银赏给娼妇和公差,然后将明修押入大牢,等待审判。

经过进一步的搜查,公差们从明修破旧的僧袍里搜出了钗子、耳环和戒指。包公叫来萧辅汉辨认,他确认这些正是他女儿生前佩戴的首饰。明修见状,再也无法抵赖,只能一一招供,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并愿意承担死罪。

包公转过头,看着许献忠,问道:“杀死淑玉的是这个秃驴,他自然应该抵命。但你,作为一个秀才,竟然奸淫别人家的女儿,也该被剥夺士人的身份。现在有一个问题,你尚未娶妻,淑玉也未嫁人,虽然你们私通,但也可以算是结发夫妻。淑玉为了你,误引了这个和尚,最终守节而死,也没有玷污自己的名节,她作为女子,并无愧处。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如果你愿意再娶,那就必须放弃士人的身份;如果你想要保留前程,那就把淑玉当作你的正妻,你负责安葬她并供养她的家人,但不能再娶其他人。你打算怎么选?”

许献忠沉思片刻,回答道:“我深知淑玉的品性贤良,我们之所以有私情,都是因为我引诱了她。我从未与其他女子有染,我们私通时,她曾嘱咐我娶她,我也答应过她,等我科举中榜时就娶她为妻。没想到会遇到这个恶僧,淑玉守节而死,我怎忍心再娶他人?今日,我只愿安葬淑玉,认她为正妻,以不辜负她守节的心意,我决不会再娶其他人。至于我的士人身份,全凭大人决断,我本不敢有非分之想。”

包公听后,心中欢喜,他赞许道:“你的心志合乎天理,我定会尽力保你前程无忧。”随即,他挥毫写下文书,详细地向学道说明情况:“经审讯,生员许献忠正值青春,尚未婚配;邻家女子淑玉,也待字闺中。两人年纪相仿,情投意合,在月下幽会,一心相守,半年来在楼中秘密相会。原本期待百年好合,却不料变故突生。恶僧明修心怀不轨,深夜潜入淑玉闺房,意图不轨。然而,他未能得逞,竟抽出钢刀行凶。淑玉含冤而死,首饰被夺。可怜的淑玉,就这样被凶僧夺去了生命;而许献忠,念及旧情,誓不再娶。因此,我拟将明修处以死刑,为淑玉雪冤;同时保留许献忠的前程,以表彰他的情义。我不敢擅自决断,还请学道大人明察。”学道大人看过文书后,立即同意了包公的处理意见。

后来,许献忠在乡试中一举中第,他归来后向包公道谢:“若非老师明察秋毫,我恐怕早已身陷囹圄,岂有今日之成就?”包公笑着问道:“如今你可有意再娶?”许献忠坚决地摇了摇头:“我绝不会再娶。”包公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如今已成名,萧淑玉的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即使她仍在人世,也会劝你娶妻生子。你可以将萧淑玉立为正妻,再娶一房妾室,又有何妨?”然而,许献忠仍然坚持不再娶。

包公无奈,只好请他的同年举人田在懋做媒,强行让他娶了霍家的女儿为妾。许献忠虽然心中不愿,但最终还是以纳妾的礼仪与霍氏成婚。在他的同年录中,他只填写了萧淑玉的名字,没有将霍氏列入其中。这样一来,既保留了萧淑玉的名节,又体现了许献忠的情义,可谓两全其美。而包公为淑玉雪冤、为许献忠保前程的恩德,更是山高海深,令人感佩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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