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今年二十岁?”
他不但声音发抖,连身体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抖。
宋琳琳被吓坏了,她以为刚才给他洗脚,惊醒了他,他被梦魇着了,当下用力点头,“李大哥,我……我今年是二十岁啊,我的岁数没瞒你……”
她担心李大明质疑她的年龄,却不知道,李大明此刻激动得都要欢呼了,他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怎么回事,但却知道,他重生了,而且是重生回到跟妻子宋琳琳结婚的那天晚上。
这可真太好了。
他有机会重新来过,就能弥补对妻子,对孩子的歉疚了。
孩子,自然还没生出来,他发誓,绝不会让儿子发生前一世的惨剧了。
“你坐着,我去给你倒洗脚水。”
他把宋琳琳按坐在床边。
宋琳琳站起来,“不,不用,妈说,要我给你洗脚。”
“听话。”
李大明又把她按回去,拿铁皮热水壶往铜盆里倒了些热水,试试温度,再加了些凉水。
“水温正好。”
他去拽宋琳琳缩到床底下的脚,宋琳琳表情不自然,扭着身子,“李大哥,别……别,我……”
王翠花简直气疯了,她厉声呵斥,“大明,你干啥?哪儿有新婚夜丈夫给媳妇洗脚的规矩?”
“娘,你不要管了,规矩是人定的,就可以改!”
他把她的脚从床底下拽出来,脱去红布鞋,脱袜子时,尽管他动作很轻,可宋琳琳还是没忍住倒吸冷气,哎呀一声。
出现在李大明眼前的那双原本白嫩如竹笋的小脚,脚底却布满十几个血泡,对,是血泡,想想这小女人脚底下生了这些血泡,还忙了一日跟他结婚,那得多疼啊!
“我……我不小心,走路搁着了……”
宋琳琳看他盯着那些血泡,表情愤怒,忙解释,“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会不疼?
脚底磨个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况是这多的血泡?!
这一刻,李大明杀了吴桂芝的心都有。
吴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妈。
李大明是因为救了失足落水的儿童,被上级安排进丰华白糖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一个乡下穷小子,都二十九岁了,因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欢歌。
李大明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还能有如此际遇。
他进厂后认真工作,一丝不苟,生怕被人说三道四,再丢了李家的人。
厂领导关心救人英雄,见他年龄大了,就替他张罗媳妇,并公开承诺,谁能嫁给李大明,就给他们家一个丰华白糖厂的工作名额。
丰华白糖厂,那可是城里最好的单位,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走关系进去,就没办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