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是一个姑娘最好的状态。
王尔德说过,“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就算别人是成双成对,而你孤单一人,但也别忘了,始终要讨好的那个人还是你自己。
你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看书、看电影、超市、去旅行,也可以看画展、吃火锅、发呆、唱歌、去看海。当你完全适应了一个人的状态,你也可以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自己传递出来的从容和坦然。
我一直都觉得单身最好的状态,就是“像他明天就会来那样期待,像他永远也不会来那样生活”。
不论你现在身边有没有那个人,你都要朝气蓬勃的,满怀希望的,热气腾腾的,努力去生活,去过好余生。
“有人住高楼,有人处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只有一个办法,反其道而行之。
如果很喜欢他,就去找他,每天都必须见一面,不管什么意义上的见面,只要看一眼就可以。
由于本人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所以我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他,再加上我每天都见他一面,所以我已经感觉到我对他的思念和感情已经到达了顶峰。
所以这个时候再去找他聊天,不管他回不回,怎么回,没关系,这个阶段就是要这样。
还有在这个阶段,认真思考。
我为什么喜欢他?他有什么优点?如果在一起以后也能在一起吗?能跟他走到最后吗?
然后就到了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不喜欢你,你也能感受得出来。
你们见面的时候他根本不在意你,你们聊天的时候他根本不想回你,不想和你聊天,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根本不想看你。
因为你对他的感情已经到了顶峰,而且从一开始对方的态度就决定了你之后的感情走向。
喜不喜欢其实自己心里都有数的,所以当你的感情得不到回应的时候,我们就会选择放弃。
一步一步来,不着急,这个时候我们只是觉得喜欢他有什么好。
我们相信光,相信迪迦奥特曼,怎么能为这种小情小爱阻挡我们追随光。
所以在我们想放弃对方,却又觉得不舍的时候,别去见他,阻挡一切见面的机会,你会发现你根本不重要,慢慢放弃。
在我很喜欢他的时候,我说我不能去见他,因为根本逃不掉,他笑起来我整个人都没了。
我朋友跟我说,那就无视就好啦。
我说,“太阳那么耀眼能无视吗?月亮那么好看能无视吗?天空那么蓝能无视吗?”
我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根本逃不掉,没关系,我们不逃,我们直接勇敢面对。
女孩子就是要独自美丽,为别人喜不喜欢我这种小事纠结太对不起我们的青春。
我觉得我成功了吧,以上花费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喜欢对方已经快一年了。
说不上不喜欢,只是没那么喜欢,觉得不值得,而且对方还知道我喜欢他。
嗯,怎么说呢,暗恋就是这样吧。
我也不够勇敢,我们都在不成熟的年纪喜欢别人,没用的,喜欢没用,没用也喜欢。
烦死了。
听过一段话说: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个人,已不是恋人,也成不了朋友。时间过去,无关乎喜不喜欢,总会很习惯的想起你,然后希望你一切都好。
人的一生,会遇见无数的人。有些人只是从你的世界经过,却不会留下些什么。而有些人注定会走进你的心里,成为最难忘的回忆。
在感情当中,两个人最难过的时刻,不是分别的那一刻,而是分别之后无尽的思念与感伤。明明熟悉,却要装作彼此陌生;明明关心,却早已失去了问候的身份。
许多人的故事都是如此,由你好开始,以再见结束。心酸的是,那个能让你笑的人,最后却让你哭了;遗憾的是,那个说好要永远在一起的人,最后却提前退场了。你孤身一人,与回忆较劲,与思念斗争,往前走不甘心,往后退没勇气。
可是慢慢地,时间会稀释所有的悲伤。你终会明白,生命中有许多人都只是过客,那些失去,是为了让你更好的开始。
往后的日子里,还会有新的人走进你的生活,还会有新的故事成为你的精彩。珍视当下,永远比缅怀从前更有意义。
我今天又看了一遍电影哈利遇上莎莉。
里面有一段台词我很喜欢:当你知道了自己想和谁一起度过余生,你会期待余生开始得越早越好。
当我们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应该是想要一头栽进去的,来不及去想这段感情的结局,没有时间去思索两个人究竟会走多远,只是在了解的过程里愈加确定自己的心意,然后突然就想说:这个人,是我想要的,我想要跟他在一起。
前段时间,看到朋友发了这么一段话:我本来是要行走江湖的,但遇见你,我觉得可以停一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