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ldo;郑丽同学,&rdo;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ldo;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rdo;
&ldo;八岁!&rdo;小孩嘟囔着喊,&ldo;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rdo;
&ldo;好好好,八岁。&rdo;&ldo;哈哈哈。&rdo;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肉体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