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星跃一开始还老老实实地坐着,直到他们打扮得越来越过分了,他终于忍不住开口制止。
“差不多就行。”虞星跃炸毛道。
还想把他打扮成什么样送人呢。
侍女正在帮他挑选项圈,经过一番反复比对,闻言停住了动作。
停下的时候,正巧放在他脖子上的是一条金项链,上面簪着一朵玫瑰。
于是她决定下来,就用这一条了。
在这个过程中,侍女也如同装扮洋娃娃一般乐在其中,不觉辛苦。
虞星跃闭着眼任他们施为,只想快点度过难捱的几小时,效果怎样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是他原本的想法。
当他睁开眼看见自己崭新出炉的新造型时,都有些麻木了。
比上次的更加庄重,一次比一次离谱。
不过这也侧面说明,他爆改的上限高,依照现在的程度,可能他亲爹来了都不认识。
盘发上次只盘一层,这次多盘了好几层,步步高升,不留发尾在外面。
其上仍然点缀着朵朵红玫瑰和王冠,顶着一脑袋盘发和装饰品的重量,几乎要压得虞星跃抬不起头来。
颈椎承受着很大压力。
偏偏侍女需要他抬头挺胸,营造出良好的仪态。
虞星跃只感到自己在上刑。
做女人也太累了。
他想念之前那段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日子。
目光下移到他脖子上戴的新项圈,虞星跃被这金光闪闪晃了眼。
黄金项链在他雪白的脖颈上,不仅不显庸俗,反而相互映衬,添色不少。
相衬到让路易斯认为,他天然就应该用黄金去雕琢。
在平时不戴项圈的日子里,反倒觉得他脖颈上空荡荡的,如今才有了一种就该如此的实感。
虞星跃左看右看,欣赏这串黄金,竟然也觉得很满意。
黄金确实是尊贵的象征,上面配的一朵玫瑰则恰到好处地中和了黄金的单一光泽,不出风头,各自安好。
正如他的发色与发饰,皆形成了相互的照应。
只不过虞星跃还是认为玫瑰要素过多了。
给他的感觉仿佛就是,刚熟练掌握一项突出技能的设计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用着唯一的看家本领,而不根据时间场合做出调整。
拿手好戏就是进行一个元素的堆叠和重复应用。
该不会要从头到脚都是玫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