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近两代人的时间内,满洲统治者不仅对反抗者进行血腥屠杀,而且,对已经顺降者也实施严格的管控,只要对剃发令稍有懈怠,便立刻人头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示众,威胁人民,贴出告示“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顺治二年十一月,多尔衮往京东地区打猎,有人报告丰润县生员张苏之子张东海“不行剃发”。多尔衮当即派人将张东海斩首,其父杖责五十,革去生员名色,庄头和邻里四人分别受杖。
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一度患病卧床,没有剃发。知府牛铨下乡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满清法度的厉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诉说灾荒困苦。深得“时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见这个蓄发违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广总督罗绣锦处请功。结果“胡俊甫立正典刑,乡保张赞宇、邻佑张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该县知县郝光辅也以失察罚俸示惩。
顺治十年,刑部擒获了两个没有剃发的人,“供系唱旦戏子,故此留发;在外戏子似此尚多”。清廷因之颁诏云:“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顾诚《南明史》第六章第二节)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汉族男子,都被迫把以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而1647年,(永历元年)清寇攻陷广州时的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陳燕翼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金钱鼠尾
注:事实上,满清发式从明代到清末是一直变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发式,与清末那样的前剃后辫有很大距离,剃发数量与结辫粗细差别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赫图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营垒里所见到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关于发式这样写道:“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女真男性的发式,即其剃发的习俗,是将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很少的一点头发,结成辫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发式的全貌: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余发全部剃掉。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1799年,日本宽政十一年,满清嘉庆四年,中川忠英于长崎访谈清国商人,出版了一本专门辑录清国人习俗的书《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从这张实图上看,头顶蓄发,部位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4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按照图上的式样同清初金钱鼠尾的情况相比,蓄发从一个金钱变成四或五个金钱,数量比清初增多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将剃发与蓄发相比较,剃发还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剃发占大部分,蓄发仍然属于少部分。而再过100年,即在扬州十日200年后,清人的辫子变粗了,剃头面积变小了,由初期的金钱鼠尾式变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阴阳头—半瓢”式。陈登原《国史旧闻》中描述得:剃发,就是把额角两端,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现将清末发式与剃发令发式比较一下,结果令人吃惊地发现,两者虽是继承演变关系,但差别较大。前者几乎将全部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结辫下垂。而清末则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结辫下垂,仅剃掉极少一部分头发。都是又剃又辫的发式,却给人以判若两人的印象。辫子和剃头是成反比的,这时的辫子已经简直比一条小蛇还粗!为什么会长粗?遗老张钫《清末社会鳞爪》记载:清军“在打交手白刃战时,将辫子缠于脖项,借以避刀砍。所以军人的辫子较大,如发少则搭以假发,或加黑丝线,以壮其形态。”就这样,满清的辫子,经历了:鼠尾——猪尾——蛇尾的发展过程,才发展到我们今天认识的阴阳头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