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成员坐下。
审判长任远东继续开口:
“本案由高院指定移交本院审理,本院对于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下面开始核实出庭人员身份。”
出庭人员身份的核实很简单,也很快。
公诉人方面除了一个关同之外,还有另外一名搭配的公诉人名叫林峰。
刘军的助理名叫张风。
在对庭审人员的信息核实完毕后。
审判长任远东扫过诉讼材料开口:
“本案由常市中级法院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任远东,审判员尹文慧,审判员唐林。”
“本案案由:”
“被告当事人钱伟,作为审判长,没有行使法律的正确权利,在判决中严重违背了事实,法律的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以此被提起公诉。”
“检方,案由是否属实?”
“审判长,属实。”
宣读完案由。
咚咚咚!
任远东敲响法槌:
“案由属实,下面请检方针对钱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陈述诉讼申请或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检方负责人关同认真点了点头开口。
从林峰手里面接过几张材料,放在桌面上,进行陈述。
“检方通过对于张大虎案的举报和调查发现。…。
钱伟作为当时的审判长,对于这个案子的判决,严重的脱离了实际,造成了严重的事实后果。”
“违法了法律的基本定义。”
“没有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判定,脱离了法律的规定内容。”
“法律适用错误,针对判定有着强烈的个人主观,不依照法律事实,不依照证据,对于司法的公信来讲,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性。”
“所以,检方对于钱伟提起公诉,认定其违反了刑事规定中渎职罪中的第三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第三百九十九条中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依据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认为,按照钱伟的枉法判决,属于情节严重,建议量刑,三年有期徒刑。”
关同将诉讼材料翻了一页,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咚咚!
法槌敲响。
任远东在听取完检方的意见后,将目光放在了被告方席位上。
检方作为公诉人,对于被告的犯罪人员,是有着建议量刑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