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要一坛。”
“这个叫梨花,和你想的一样,就是去年的梨花酿。老齐娶了这个名字,听着像个小闺女儿似的。你要么?”
“要,要。”
“这个叫忘尘,你喜欢的,绵甜香醇,一饮而不知今夕是何夕。要么?这个好,你一定得买。”
郑蛮蛮小酌了一口,觉得美极,留着哈喇子猛点头,道:“要的要的,这个要两坛。”
陆朗笑道:“买一坛吧,忘尘的后劲大。”
说着又带她尝了好几种酒。郑蛮蛮想着,这是我爱喝的,这是骑主爱喝的,这是大哥爱喝的。于是零零碎碎点了十几壶酒。
陆朗带她品完了,就去帮老齐盛酒。郑蛮蛮也跑进去围观。
酒壶都是小嘴,可是老齐技艺高超,直把美酒拉成银线,缓缓入口。不多时一壶满。
陆朗有样学样,他的手也极稳,但是比老齐似乎要逊色一些。熊金刚半跪着身子,在这家酒坊内,背脊笔直,大手抓着小酒壶,眼神无比认真,唇边却荡漾着一丝笑意。
老齐甚至偶尔还指点他两句,他都好脾气地答应着。
这一刻的熊金刚,好像褪去了京城贵公子的光环,却有了一种独特的,平易近人的魅力。
或者该说,他一直都是平易近人的吧。
陆陆续续装好了酒,陆朗笑道:“老齐做的醉鸡也好,改天有空带你来吃。不过你不能同王妃说去。老齐年纪大了,就想守着他这一亩三分地过安生日子。”
郑蛮蛮点点头,笑道:“知道了。只以后我还来,成不成?”
老齐倒是不讨厌她,点头说好。
郑蛮蛮喜不自禁,连出来的时候的心事重重都忘了的。
又七拐八拐出了巷子口,郑蛮蛮有点发傻,这路怎么走来着?
陆朗哈哈大笑,道:“你放心罢,只要从这儿经过,保管闻到酒香。”
郑蛮蛮用力吸了吸鼻子,笑了,道:“是了,循着香味走。”
看了看天色也不早了,街上的行人渐少。郑蛮蛮想起来答应了人家冯绿衣她只出来逛小半个时辰就回去的,现在肯定是不止半个时辰了。不由得有些懊恼。
陆朗似是知道她心意,道:“我有马车停在那,送你回去吧。”
言罢又笑了一笑。她统共就带了那么几个人,没人手上都拎着好几个酒壶,连他自己手上都拎着一个。这丫头忒贪心,还不肯用小酒壶,非要用大的。
郑蛮蛮点点头,道:“下次我来买酒,也要带马车来。”
两人说笑着,陆朗把郑蛮蛮送回了家。
这一路走来,郑蛮蛮倒发现他是个顶好相处的人。没有脾气,为人有风度,又见多识广。基本上你跟他说什么他都能娓娓道来,而且极有耐心,不会给人半点压力。
郑蛮蛮一时之间倒是把当初和他裸裎相对的尴尬丢去了一边,甚至分别的时候还颇客气地和他道了再见,还答应约好下次一起去吃醉鸡。
进了门,面对一脸不爽的冯绿衣,郑蛮蛮喜滋滋地道:“绿衣美人别生气,我可是带了好东西回来的。快去把那些好菜都热一热,咱们来喝酒。”
说着,便把安明他们几个都叫了出来,说是来品酒。
这老齐的酒做的好,品一品就会想喝第二口。顿时一家子都围在桌子前面,也等不及热菜,就先喝上了。
郑蛮蛮尤其偏爱忘尘。安明最喜欢的是银光。唐莹喜欢的是梨花。至于杨子期那个娘炮,竟然也爱喝梨花。